国家粮食不安全因素的消减
——基于农地权利视角
2016-12-21万举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报 2016年2期
万 举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 经贸学院,河南 郑州 450015)
国家粮食不安全因素的消减
——基于农地权利视角
万 举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 经贸学院,河南 郑州 450015)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虽然未出现粮食不安全状况,但当前国家粮食安全仍存在不安全因素:农地权利界定、实施与交易的成本有上升压力,农地总面积不断减少,强势利益集团挤压农民权利,相关法律政策等仍需创新与完善。各级政府应以遵守市场规律为核心,突出农民主体地位,积极创新宏、微观制度安排,从农地数量与质量上持续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农地权利;国家粮食安全;农民主体地位;制度创新
一、引 言
2015年末我国粮食总产量达62 143.5万吨(林火灿,2015),已经实现了“十二连增”。在这种大背景下,国家粮食安全似乎已不是大问题。但是根据已有研究与历史实践,粮食安全有四个维度,包括粮食的可供应量、获取渠道、充分利用和稳定供应(FAO,2009),进而可以细分为31个指标(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2013)。一个社会“权属权利不足且缺乏保障,将增加脆弱性并加重饥饿和贫穷现象”,“能否消除饥饿和贫穷,并实现对资源和环境服务的可持续利用,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民、 社区和其他群体获取土地、渔业资源及森林的方式”(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2012)。因此,粮食安全是一个综合性、复杂的社会经济问题,而不仅仅是粮食生产效率问题。将粮食安全问题归为粮食可供量(产量、进出口量)问题是基于马尔萨斯假定(Malthusian assumptions)或马尔萨斯分析(Malthus's analyses),是悲观主义的、简单化了(Mooney and Hunt,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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