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创新理念开创食品监管新境界
2016-12-21蔡林汌
中国食品药品监管 2016年10期
文 蔡林汌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其中第一条就是创新,这也是五大发展理念的核心。如何把创新理念贯穿体现到食品监管工作的各个环节,实现监管工作由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的确是一个值得认真思考和探索实践的问题。
创新决定着食品监管工作的高度、内涵与成效,找准创新与监管的最佳结合点,对于提升监管水平、将监管工作推向新境界至为关键。
食品监管创新的内涵和外延十分丰富和宽泛,包含了制度、体制、机制、方式、手段等诸多方面。特别是在新常态下,随着政府职能转变深入推进,以及人们生活方式、消费习惯的变化,公众对食品产业供给和包括监管在内的公共服务提出了更高要求。因应变化,适应需求,就必须不断地进行创新。可以说,食品监管与推进创新始终相伴相行,在很大程度上,创新的成效决定了当下和未来食品监管的最终成效。否则,就很难使监管工作满足公众期许。
从政府和监管部门的角度思考,促进监管方式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实现“关键跃升”,应该着力推进以下几个方面创新。
一、治理角色的调适。简言之,就是通过“放管服”,明晰各方责任和权力边界,把该由市场来做的事交给市场,同时发挥政府应该发挥的作用,找到有效发挥市场和政府两个作用的最佳连接点。“放”,就是放手让企业履责、让市场发挥作用,避免越位、缺位并存,化解有限监管资源与庞大监管需求之间的矛盾,撬动和激发市场主体、社会主体、利益攸关方的作用,推动治理主体和治理方式的多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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