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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推进新法实施全面加强食品安全工作

2016-12-21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安全办主任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杨玺

中国食品药品监管 2016年10期

文 |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安全办主任、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杨玺

新修订《食品安全法》实施一年来,内蒙古各级食品药品安全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始终把学习宣传贯彻新法作为头等大事,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党政同责”的要求,积极推进新《食品安全法》的贯彻实施,全面加强食品安全工作。

广泛宣传教育。新法颁布后,各级食品药品安全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时作出具体安排,采取各种形式,面向监管执法人员、企业从业人员及社会公众,集中开展教育培训和宣传贯彻。在基层设置700个食品安全科普宣传站点,扩大宣传面,营造食品安全“人人关心、全民参与”的法治环境。

推进地方立法。新法颁布后,《内蒙古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地方性法规在全国率先出台,与新法同步实施。出台《内蒙古自治区“鲜奶吧”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填补了“鲜奶吧”业态监管制度的空白。自治区党委、政府相继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等6个重要文件,对关系全区食品安全的关键性问题作出明确规定和要求。启动了《食品安全法实施办法》地方立法调研工作,出台配套制度及规范性文件124件,进一步夯实了食品安全的法治基础。

推动机构改革。调整、充实自治区食安委组成人员,由政府主要领导任主任。继续深化监管机构改革,建立完善自治区、盟市、旗县、苏木乡镇“四级”监管体系。今年6月末,未单独设立食药监管机构的6个盟市实行独立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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