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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机构编制工作创新的探索与实践

2016-12-20魏增新

机构与行政 2016年11期
关键词:职能转变体制机制机构编制

魏增新

近年来,德州市编办主动作为,以工作创新引领站位、拓展思路、开辟空间,担当创新创业的促进者和践行者,不断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

一、准确把握工作创新的方向

(一)坚持服从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机构编制部门是党委、政府配置执政资源的参谋助手,必须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工作,以及改革发展稳定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机构编制工作的前瞻性、基础性、战略性研究,为党委、政府提供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具体而言,就是要开展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借助群众的智慧推进改革、创新管理、优化服务,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比如,2014年,在对市12345市民热线办受理的,市民反映集中的社会生活噪声扰民、三轮车乱停乱放和非法营运、住宅小区城管执法、中心城区交通安全设施管理等19个市直部门和层级间的17项部门职责交叉问题进行专题调研的基础上,市编办分别提出处理建议,经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批准,以市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关于市民反映比较突出问题的处理意见》,对有关部门职责进行调整。在此基础上,与市民热线办建立协调配合长效机制,及时解决市民反映的部门职责分工不清问题,提升机构编制工作服务民生水平。

(二)坚持做好上级政策与本地实际相结合文章。市县编办的主要任务是执行落实上级机构编制政策,要推进机构编制工作创新,必须善于将上级的政策同本地实际相结合,自觉地把机构编制工作放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去审视、去谋划、去推进,使机构编制工作的视野更加开阔,与经济社会发展更加融合。比如,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德州加快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意见》,对照六个方面19项支持德州发展的措施,市编办组织落实有关措施,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针对省委、省政府“支持德州在精简下放审批事项、优化审批办事流程、降低审批收费标准、压减中介服务事项方面进行先行先试”的措施,与省审改办进行专门沟通,初步确定开展省级审批事项“县级直报省级”试点、“市权县用”试点等五项具体工作。

(三)坚持统筹兼顾,立足于打基础管长远。推进机构编制工作创新,首要的是坚持统筹兼顾,突出方向性、战略性,不能只图立竿见影,要坚持从群众和基层的长远利益出发,以“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多谋打基础、利长远的事,实现机构编制工作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比如,在全市公务员招考中,在机构编制宏观调控趋紧的情况下,通过“市级多退少补、基层少退多补”,将招考计划向乡镇倾斜,2012年以来,连续五年坚持每个乡镇每年招考公务员不少于2名,五年来共为乡镇招考公务员1259名,目前留在乡镇工作的1080人,分别占现有公务员总人数的36.19%和31.04%,基本解决了乡镇公务员队伍年龄断层的问题。为发挥人才在融入京津冀、建设协同发展示范区中的支撑引领作用,集中改革收回的事业编制,建立高层次人才编制专户,为市直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提供编制支持,专户设立以来,已为引进博士核准使用专用编制18名。

(四)坚持讲规则求规范,严守政策底线。机构编制工作的政治性、政策性、纪律性都比较强,这就要求推进工作创新时要更讲规则、重规矩、求规范、合规律,管住管好机构编制资源。“管住”就是要把握好“编制就是法”的原则,依照法律、法规和机构编制标准规定的条件设置机构,审定职责范围,核定人员数额、人员结构和经费形式,严格控制、管住总量,切实增强刚性约束,确保人员编制不突破2012年底的总量,行政机构不突破上级核定的机构限额。“管好”就是要不断优化党政群机构组织结构,盘活机构编制资源,把管理融入服务中,向深化改革要编制,向加强管理要编制,向运用信息技术要编制,提高机构编制的使用效益。截至今年8月份,市直财政供养人员比2012年底减少1523名,全市财政供养人员比2012年底减少6510名。

二、立足解决问题主动探索创新

(一)着力强化理念创新,夯实工作基础。2010年编办独立运行后,面对由合署办公到单独设置、由政府部门到党委机构“两个转变”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通过广泛深入地研究、探索,及时调整编办的职能定位、职责范围和履职重点。一是在职能定位上,推动编办由业务部门向综合部门转变。明确提出机构编制部门是党委、政府配置执政资源的综合部门,教育引导全体干部树立大局意识,主动把机构编制工作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紧密联系起来,以改革精神推动工作创新,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二是在职责范围上,推动编办由机构编制核定向综合管理服务转变。研究提出并积极实践包括职责界定和履职方式管理、机构设置和编制核定、编制使用核准和人员出入编、部门履职和事业单位运营监管、机构编制违纪违规行为监督“五位一体”的综合管理模式,围绕服务经济发展和改善民生,不断加强机构编制动态调整,推进增量优化和存量盘活相结合、资源整合和重点使用相配套,努力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机构编制的需求。三是在履职重点上,推动编办由管数字向管职责转变。将加强部门职责管理作为机构编制工作的重点,探索以职责管理为龙头、以实名制管理为支撑、以监督检查为保障的工作运行方式,积极参与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分工的把关和科学发展综合考评中部门职责目标的审核,通过履职检查理顺部门间职责关系,通过机构编制评估理清部门职责体系,不断强化编办作为职责主管部门的地位。

(二)着力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优化营商环境。一方面,围绕权责清单落实创新举措:一是推进“两集中、两到位”,在承担行政审批的29个工作部门全部设立了行政审批服务科,督促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工作人员进驻政务服务中心,70%的进驻事项实现了“一审一核”,30%的事项做到了当场办结,方便了企业和群众办事。二是从群众、企业关注的具体事项入手,探索开展行政审批全流程管理,全面梳理办事全过程涉及的行政许可、行政权力、行政事业性收费和中介服务事项,编制全流程办事指南,推动行政审批从“以部门为中心”向“以服务对象为中心”转变。三是开展部门履职尽责考核,指导部门对具体责任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逐项建立评价指标并开展自评,会同考评办对部门自评情况定期进行随机抽查,促进部门全面正确履行职责。四是构建“以批后监管为基础、以随机抽查为主体、以专项监管为补充、以协同监管为保障”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体系,督促各部门单位建立落实随机抽查监管机制,完善并向社会公开基础信息台账、随机抽查台账、专项检查台账和隐患整治台账“四本台账”,确保事中事后监管制度落到实处。另一方面,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德州加快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的要求,开展“市权县用”改革试点,对县市区要求市级下放权限的110项审批和权力事项,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分别提出处理建议,经市政府第53次常务会议批准,以市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关于扩大部分县市区行政审批和行政权力事项办理权限的通知》,对市级能够自行确定权限划分的11项事项扩大县市区办理权限,实现“市县同权”,对31项县级需求迫切的事项,通过审查权和批准权相分离的方式,交由禹城市和齐河县试点办理,市直主管部门与两县市签订协议书,明确工作程序和双方责权利,稳妥有序扩大县级权限,激发了基层发展活力。

(三)着力优化资源配置,支持教育发展。一是在编制使用上向教育领域倾斜。2012年以来,全市每年安排中小学教师用编进人计划都在1200名以上,五年来共新招中小学教师7474人,占全市新进事业人员总数的50.67%,有效改善了教师队伍结构。二是适应教育改革发展新形势,在全省率先开展中小学教职工编制重新核定工作。2015年9月,按照“总量控制、城乡统筹、结构调整、有增有减”的原则,开展全市重新核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工作。2016年4月,又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有关问题的意见》,按照“师生比”和“班师比”相结合原则,开展补充核定工作。全市共核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48922名,现实有教师48341人,解决了县市区教师总体超编问题。三是改革教职工编制管理方式。在总量控制的基础上,将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批复到市、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由其下达到具体学校,并根据教育体制改革需要和学生数量变化每年调整一次,提高编制管理灵活性,促进教师在学校间流动。四是开展挤占挪用教师编制和占编不在岗教师清理工作,共核查挤占挪用教师编制1774人、占编不在岗教师311人,清理收回教师编制1108名,确保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全部用于中小学教师和教辅岗位。五是在县市区建立中小学教师临时周转编制专户。对中小学教职工总体超编又确需补充教师的,允许县市区在市级下达的年度用编进人计划内使用临时周转编制专户予以补充,待超编中小学教师自然减员后,使用临时周转编制补充的教师改为占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目前,已有6个县市通过建立中小学教师临时周转编制专户,调剂使用事业编制600余名,提高了编制综合使用效益。

(四)着力理顺体制机制,破解发展难题。一是开展公安监所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整合中心城区和陵城区、平原县看守所、拘留所机构和人员编制,充实加强德州市看守所,设立德州市拘留所,实行被监管人员区域性集中关押,陵城区和平原县公安机关不再承担此项管理工作。通过改革,40余名监管人员转岗从事社区警务、打击违法犯罪等工作,缓解了警力紧张局面。二是完善市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针对市属企业实行部门管理存在的风险和隐患,将市财政局的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职责和市直相关部门、事业单位的市级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管职责调整到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同时市政府授权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依法对除国有文化企业等特殊领域之外的市级经营性国有资产履行出资人职责,实现了对市级国有资产的统一监管。目前,市直部门管理的109家企业已全部纳入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监管范围,涉及总资产近100亿元。三是理顺市直机关党建管理体制。撤销市委建设工委和市委工交工委建制,将其党建工作职责划入市直机关工委,人员根据职责分工相应划转,在市直机关工委设立机关纪工委,完善市直机关工委职责配置,为新形势下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奠定了基础。四是改革乡镇人员编制管理机制。开展乡镇重新分类核编工作,将有限的编制资源向工作任务重、重点项目多的乡镇倾斜;探索建立乡镇行政编制动态调整机制,由县市区编办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对乡镇编制实行动态调整,最大限度发挥编制资源的使用效益。五是健全部门协调配合机制。会同市考评办建立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协调机制,对市委直接考核范围之外的事业单位实行绩效考核全覆盖,将事业单位监管列入主管部门职能目标,纳入全市综合考评体系,增强部门对所属事业单位监管责任,促进事业单位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会同审计部门建立经济责任审计和机构编制责任审计“双责联审”制度,目前已完成18个市直部门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和执行情况审计,对发现的20余项问题督促责任部门及时进行整改,提高领导干部机构编制意识。与纪检监察部门建立巡查配合机制,对巡查中发现的机构编制违纪问题及时跟进,推动机构编制违纪问题的整改落实。

三、下一步工作创新的重点领域

(一)以技术创新促进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研究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积极推动“互联网+”与机构编制工作的深度融合,做好系统对接、数据整合等工作,打造以“一云、六平台”(机构编制信息数据云、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管理平台、机构编制和人员管理平台、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平台、信息宣传为民服务平台、互联网信息监测平台、协同办公平台)为主要架构的“智慧编办”。

(二)以机制创新促进机构编制管理规范化。建立健全事业单位标准体系建设,对设立、内部机构设置、机构规格、人员数额、人员结构和领导职数等具体核定。围绕简政放权、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等重点工作开展专项督查,推动改革措施落地生效。加强与审计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健全信息沟通、结果反馈、材料移送、整改落实等制度,做好机构编制管理和执行情况审计工作。配合巡视组开展机构编制巡视工作,抓好问题整改。加大违纪违规行为查处通报力度,增强监督检查权威性和严肃性。

(三)以制度创新促进机构编制管理法制化。加强编制法定化,以政府职能转变和优化结构为导向,全面清理法律法规有关职能配置的规定,对法律法规之间界定模糊和冲突的要通过立法程序进行修订;对党政机关各部门制订组织条例,对其职能配置作出规定;全面建立党政机关各部门职能库,实行网上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建立职能核定、调整、裁定的管理机制,加强职能的全程监管。□E:TZL

关键词:机构编制 职能转变 资源配置   体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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