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要掌握适度性原则
2016-12-19彭龙富
党政论坛 2016年23期
○彭龙富
领导科学与艺术
领导干部要掌握适度性原则
○彭龙富
唯物辩证的“度”是事物保持自身质的量的规定性,它具有客观性,体现着质和量的对立统一。准确把握事物的“度”对于指导实践具有重要意义。唯有准确把握事物的“度”,我们才能“心中有数”,才能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才能更好地指导实践活动。准确地把握“度”,我们方能准确地把握和运用“适度原则”,防止“过”或“不及”,防止给我们的工作带来无谓的损失。
“适度原则”是一项重要的领导艺术。领导干部只有在思想上准确认识、行动上精确把握“适度原则”,并在此基础上发挥主体的能动性,才能避免工作中的偏颇,提高领导效能。
一、领导干部掌握和运用“适度原则”的必要性
唯物辩证法以为凡事皆有其“度”,在“度”的界限内,事物的量变不会改变其质。但量变化的规模一旦超出“度”的界限,必将引起质变,使其不再属于原质而转化为他事物。
“适度原则”以“度”为依据,同样具有客观性。当我们主观努力有余,空具一腔为人民办事的热情,理性不足,没有尊重“度”的客观性,无法准确把握其“度”,“失度”必然导致违背“适度原则”,即使一件好的工作、对人民有益的事业,也可能留下瑕疵,甚至铸成大错。
1.现在许多领导干部对“一刀切”情有独钟
“一刀切”貌似切得合情合理,切得公平正义,其实是一种典型违背“适度性原则”的懒政行为。年轻人固然朝气蓬勃,有思想有活力,接触大量前沿的先进事物,可也有许多年岁并不在此界限之内的干部,拥有长期的知识与经验的积淀,具备更高的行政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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