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碳市场“狼来了”,利益相关方们“纠结啥”?
2016-12-17吴琦
能源 2016年11期
吴琦


全国碳市场的不同层面都涉及不同的利益相关者,在全国碳市场的建设过程中如何保障相关者的利益诉求是摆在我国政府面前的一道难题。
应对气候变化已成为全球化的现象和国际社会面临的共同挑战。我国已向世界各国郑重承诺,我国将于2030年左右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的目标,单位GDP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0%-65%。
为切实贯彻“绿色”发展理念,确保自主贡献承诺的顺利完成,国家发改委宣布将于2017年正式启动全国统一的碳市场。喊了很多年的“狼”终于来了,对利益相关方有什么影响?如何保障利益相关方的利益诉求?这将是决定全国碳市场建设成败的关键问题之一。
全国碳市场的前生今世
碳市场,全称碳减排权交易市场,是指为促进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减少二氧化碳排放所采用的市场机制。碳市场可以在实现碳排放总量控制的同时,通过市场化手段确保减排成本最小化,欧盟、澳大利亚、美国加州等国家和地区均已建立统一的碳市场。
2011年11月14日,国家发改委召开碳排放交易试点工作启动会议,包括北京、广东、上海、天津、重庆、湖北和深圳在内的七个省市成为首批试点城市;2013年下半年,试点区域相继开始交易;2015年9月18日,国家发改委就《应对气候变化法(初稿)》公开征求意见,标志着全国碳市场建设正式进入立法阶段;2015年9月25日,我国与美国政府发表《中美元首气候变化联合声明》,我国将于2017年启动全国碳市场。
从2013年开始,我国碳市场经历了从区域试点向全国统一市场过渡的过程,试点区域碳市场初步建立,市场机制和定价机制逐步完善,碳交易额不断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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