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知识产权保护:一家基层法院的底层设计

2016-12-16万森邵小波

WTO经济导刊 2016年11期

万森++邵小波

智力劳动成果最终形成知识产权,需要经历较为漫长的过程。一旦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发生,伤害的不仅仅是劳动者和智造企业,更多的是对创新精神的无情打击。国家提倡大众创新万众创业,本意在于鼓励推动创新创造。然而,代表创新价值实现的知识产权被侵权现象,在各行各业仍时有发生。

法理情的碰撞

以较低成本获得巨大利益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正不断从线下转为线上、实物门店转移至网络平台。南京市玄武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刘立柱对此表示,随着网络交易的繁荣和普及,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方式正在发生深刻的变化。

“我们庭的著作权和商标权在侵权类案件中对半开,它们在整个民事案件中占比很大。”刘立柱记得,而他所在的知识产权庭民事案件主要涉及到商标权、著作权、不正当竞争、技术合同四大种类。

当然,除了音乐、图片、文字作品维权,里面还有不少新型侵权官司。如,电影《捉妖记》里的“小妖人胡巴”一度备受知识产权界关注。

刘立柱说,“这个小家伙的形象也是有著作权的。”可网店主却管不了许多,只顾埋头挣钱,直到权利人把他们告到法院,才明白自己网上销售的小妖人挂件,竟然会侵权。

“很多小微经营者营利微薄,但在法定赔偿的情况下赔偿金额可能远高于其获利情况。”青年法官刘静静则表示,知识产权保护面临最大的问题,还是普通民众的法律意识淡薄,同时也是这项工作在现实国情背景下的真实反映。……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