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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的官田

2016-12-12王国华

中国经济报告 2016年10期

王国华

中古时代,土地一直是私有的,所谓“耕者有其田”。但“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皇帝有权力重新分配天下土地。专制社会巧取豪夺在所难免,不过还是要相对尊重土地私有原则。因此,土地就分成了两大类别:一类是老百姓个人拥有的,称为“民田”;一类属于政府,称为“官田”。民田倒也简单,土地在谁的名下就是谁的。官田则复杂得多,所有权归政府(官),使用权林林总总,具体划分如下。

最尊贵的土地应属皇庄。顾名思义,这是皇室占有的庄园田地。或问,皇室的人又不会种地,不愁吃不愁穿,要那玩意儿干什么。明代成化初年,刚即位的皇帝朱见深没收太监曹吉祥的田地,改为宫中庄田(始有皇庄名称),就有大臣向皇帝朱见深提出这个问题:“天子以四海为家,何必置立庄田,与贫民较利?”我估计当时朱见深心里是这么说的:扯淡!庄园田地乃财富象征,且租金全部归皇宫私有,小钱凑多了也是大钱,岂能拱手让人?于是将此意见当成耳旁风。有责任感有担当的官员总觉此举不妥,就通过各种方式委婉地规劝。比如,他们会拿灾异说事。天上星象发生位移、气候有重大变化,都属于上天对人间的警示,皇帝得认真对待这事。户部尚书李敏曾上奏说,北京近郊有五处皇庄,占地一万两千八百余顷。管理庄园的官兵召集流氓地痞,非法占人土地,敛人财物,污人妻女。稍有反抗,便遭诬奏,百姓不得安宁,天上灾异频发。这几句话还真把皇帝吓着了,除了戒饬庄户外,还废掉了仁寿官庄,退耕还牧,命侵入草地者悉数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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