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尚的变奏:物质文化产业的构想及界定
2016-12-09庄向阳刘蔚
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6年3期
庄向阳,刘蔚
(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商务管理学院,广东 深圳 518172)
【博士论坛】
时尚的变奏:物质文化产业的构想及界定
庄向阳,刘蔚
(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商务管理学院,广东 深圳 518172)
时尚产业与文化创意产业的交集,可以归入“时尚设计”或“设计品牌时尚”。饶有意味的是,在不同国家、地区或组织的文化创意产业分类中,有的将“时尚设计”或“设计品牌时尚”列入其中,有的则并未提及。通过对9个国家、地区或组织文化创意产业标准的考察发现,这一分类标准体现了对时尚产业的四种角色定位:时尚产业领导者、时尚产业紧密跟随者、无视时尚产业者、以本土对抗时尚产业者。通过对国内外文化创意产业所采取的立场、策略的分析,本文提出,物质文化产业是文化创意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时尚产业框架之外的另一种可能。
时尚设计;时尚产业;物质文化产业
文化创意产业,一个包含多个行业的复杂的混合体。在全球范围内,当英国、澳大利亚、日本、韩国乃至中国的台湾、香港地区,率先把文化创意产业作为一项经济政策和发展战略提出之时,未及对其多样化的产业构成进行条分缕析和详细的审视。然而,随着认识的深入,以及为了达致更深入的认识,就不能不对文化创意产业的构成做一番考察,并因应不同产业的特点提出不同的应对之道。
本研究正是从与文化创意产业有一定交集的时尚产业着手,提出发展物质文化产业是中国这样的文化创意产业后发国家的可行路径和策略,而非沿袭英国、新西兰及台湾等国家和地区的时尚产业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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