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载指数法在内蒙古各盟市水资源承载力评价中的应用
2016-12-09萨础日拉李轩然
唐山学院学报 2016年6期
关键词:承载力
晓 兰,萨础日拉,李轩然
(赤峰学院 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内蒙古 赤峰 024000)
负载指数法在内蒙古各盟市水资源承载力评价中的应用
晓 兰,萨础日拉,李轩然
(赤峰学院 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内蒙古 赤峰 024000)
运用负载指数法对内蒙古各盟市水资源的开发前景进行了对比研究。结果表明:由于内蒙古自治区各盟市人口数量、降水量、水资源分布以及经济发展程度不同,导致其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也不一样,存在着明显的空间差异。但是整体来看,除了呼伦贝尔市,各个盟市的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都比较高、开发利用潜力比较低,开发条件很不乐观。因此,应该从社会、经济、环境整体系统出发,合理利用水资源,努力改善水环境。
内蒙古自治区;负载指数;水资源承载力
0 引言
我国最早开展水资源承载力研究是在1985年,即新疆水资源软科学课题组首次对新疆的水资源承载能力和开发战略对策进行的研究。此后我国不断有学者对水资源承载力加以研究,但是他们给出的水资源承载力的概念有所不同,其中具有代表性的如:新疆水资源软科学课题研究组提出的“水资源承载能力是水资源可开发利用量,在满足维护生态环境用水要求后,所能支撑的工农业最大产值和人口数量”[1]。范晓秋等人将水资源承载力定义为“某一区域在某一具体历史发展阶段,水资源最大供给量可供支持该区域资源、环境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具体可表述为:某一区域在具体的发展阶段,考虑当前科技、文化、体制的影响,在当前的管理技术条件下,水资源对生态系统和经济系统良性发展的支撑能力”[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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