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网络借贷机构经营中的法律问题及其解决方案
2016-12-07王建文邵群杰
行政与法 2016年11期
关键词:信息
王建文+邵群杰
摘 要:随着互联网金融的高速发展,互联网借贷机构在发展的过程中逐渐异化,开始由原本的信息中介转向信用中介,各种违规的高风险操作接连不断。近年来多家网络借贷平台或因管理不善或因违法犯罪而接连倒闭。为了正确引导网络借贷行业的良性发展,国家金融监管部门相继出台了多个指引性文件,其中,《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不仅明确了对网络借贷机构的监管方案,也对网络借贷机构的准入、监管、盈利等方面产生了极大的影响。本文通过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进行解读,分析了当前网络借贷机构经营中存在的法律问题,并寻求了问题的解决方案。
关 键 词:网络借贷机构;安全港制度;程序协同
中图分类号:F83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8207(2016)11-0095-11
收稿日期:2016-09-27
作者简介:王建文(1974—),男,安徽望江县人,河海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商法、经济法;邵群杰(1992—),男,浙江建德人,河海大学法学院民商法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商法、经济法。
基金项目:本文受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公司章程防御型条款法律效力研究”资助,项目编号:14BFX077。
网络借贷机构在中国面世以来发展迅猛,从开始的摸索前行,到数量呈现指数式增长。据相关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6月底,全国正常运营的网贷机构共2349家,借贷余额6212.61亿元,两项数据比2014年末分别增长了49.1%、499.7%。在网络借贷快速发展的同时,行业乱象也随之而来,网络借贷机构逐渐异化,开始从事超出信用中介范围的业务,如自融、线下推销、设立资金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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