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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质股票”骗局

2016-12-07解芹

现代世界警察 2016年10期
关键词:会员费业务员受害人

文、图/解芹

“优质股票”骗局

文、图/解芹

南昌警方向受害群众发还他们被骗的现金

2016年3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通气会,发布九起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典型案例。这些典型案例的共同特点是诈骗数额大、涉及地域广、被害人数众多、犯罪手段多样,具有较强的典型性、代表性。这九起案件中,南昌市周文强、周琴等被告人虚构优质股票诈骗股民案颇受媒体关注。

“‘公司能调动大量资金操纵股市。’其实,只是一场骗局,可偏偏就有数以百计的股民相信了,投入了大量的资金,结果打了水漂……”

湖北股民收到南昌短信

“请关注××股票,涨幅预计在8%以上。”

2011年9月的一天,家住湖北省仙桃市的颜建洪(化名)突然收到这样一条短信。开始,颜建洪并没有留意这条短信,因为他从来不炒股票,甚至连股票是怎么回事儿都不想弄清楚。“我当时就当垃圾短信处理了,因为我们每天都会收到各类垃圾信息。”

然而,也就是从这天开始,颜建洪几乎每天都在这一时间段里收到这条预测第二天股票涨幅的短信。

“当时股市确实很火爆,除了在广播电视上,身边的许多朋友同事只要一聚在一起就谈论股市。”出于好奇,一个星期后颜建洪到证券公司去核实信息内容的真伪。果然,短信推荐的五只股票都涨了,而且涨幅与短信预测的几乎完全一样。

难道真有财神爷光顾,帮助我发财?从证券公司回家的路上,颜建洪拨通了短信上的咨询电话。

“您好,我们是一家私募公司,叫‘德联私募投资管理公司’,我们公司有十几个亿的资金,想拉升哪只股票就能拉升哪只股票,您只要跟着我们炒股,包赚不赔。”电话那头,该公司业务员热情地娓娓道来。

“一般加入我们‘大户组’的客户,三个月就能达到190%的收益。如果行情好,一个半月至两个月,就能达到这个水平。”电话中,业务员还作出承诺,如果公司推荐的股票跌了,造成的损失由他们公司负责赔偿。

“炒股果然能发财!”听了“德联私募投资管理公司”业务员的一番承诺,之前对炒股一窍不通的颜建洪终于心动起来。

“当时我手里有13万元,如果真像对方承诺的那样,三个月挣上几万块钱不成问题。”颜建洪决定投资炒股,而且在对方提出须先交7000元的理财费用后,他丝毫没有多想,立马把7000元打到了对方提供的账号上,并到证券公司开了个户头。

“对方告诉我,今天要买××股票,明天肯定涨,我当即买进了。”此时的颜建洪对炒股发家致富的传言深信不疑。

连环骗越陷越深

“交了理财费,又买了股票。想到明天就能赚上一大笔钱,当天晚上对于我这个从不炒股的人来说,的确非常激动。”颜建洪介绍说。

第二天一大早,颜建洪迫不及待地赶到证券公司,看看自己买的这只股票涨了多少。可这一看,他的心凉了半截:亏了!

“请你马上卖掉!”就在颜建洪准备打电话质问“德联私募投资管理公司”时,他的电话响了。这家公司业务员在电话里告诉颜建洪,之所以他出现跌的情况,是因为颜建洪还不是正式客户,而如果要成为正式会员,必须再交1.2万元会员费。

交还是不交?颜建洪此时出现了一阵犹豫,他担心自己掉入一个骗局。但如果不交的话,他已经交了7000元理财费。“当时,我就是想着要把赔了的钱再赚回来,所以又交了1.2万元会员费。”颜建洪说,交了这笔会员费之后,这家公司立马向他推荐了另外一只股票。

然而,“德联私募投资管理公司”推荐的这只股票并没有让颜建洪看到发家致富的希望,反而连跌了三天。

“你们是不是骗子啊,说好了推荐的股票必涨的,为什么一而再、再而三地跌?你们把那些钱都退还给我,我不炒股了。”颜建洪当即气愤地向“德联私募投资管理公司”提出退钱的要求,但该公司业务员在电话中始终都是耐心委婉地和颜建洪商谈,如果你此时退钱的话,之前的工作就前功尽弃了。

“你还不是VIP客户,第一次交钱后是临时客户,第二次是正式客户,第三次是VIP客户。VIP客户才能去赚钱,才能绝对保证。我保证半年之内让你达到几百个点的收益。”经颜建洪这么一番闹腾后,“德联私募投资管理公司”一位周姓经理在电话中向他作出了承诺。而如果要成为VIP客户,颜建洪还要再交2.6万元。

“这个时候,自己其实已经掉入了一个连环骗局中,但当时并不清醒,还是继续跳了下去。”很快,颜建洪又交了这笔钱2.6万元的VIP会员费。此后的第三天,对方让颜建洪买了一只股票,然而一买进又跌了。

这次,颜建洪彻底绝望了。于是,他找“德联私募投资管理公司”交涉,试图要回自己的钱,但此后却始终联系不上对方了。

此时,颜建洪方知上当。根据电话号码显示的区号,他迅速向南昌市公安局红谷滩分局报了案。

为了切实维护证券交易市场的良好秩序,防止更多的股民受骗上当,南昌市公安局果断决定,从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专案组开展全面调查。

“优质股票”推荐全凭运气

南昌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反侵财大队大队长孙源介绍说,就在接到颜建洪遭遇连环骗报案的同时,湖北、湖南、南昌等地也有不少市民陷入这一骗局当中,纷纷前来向公安机关报案。

办案民警首先围绕线索中反映的嫌疑人使用的银行账号展开工作。经过查询,这个涉案银行账号的开户人是江西省东乡县人周俊斌,该账户还捆绑了一个手机号码。通过对该手机的使用信息分析,发现使用人就在红谷滩一带活动。与此同时,民警还调取了该账户在一ATM机上取款的视频,通过对取款男子及其驾驶一辆红色福特轿车的追踪,找到了这名男子在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经典大厦写字楼。经小区物业介绍,27层有一家公司,职员众多,但一直关门闭户办公……民警先后两次化装进入该公司,发现该公司有十多间办公室,员工都在忙着用座机打电话,且对外来人员十分警觉。

为了避免打草惊蛇,中队长陶卫东决定先从外围入手。他们从工商部门查询得知,该公司注册名称为:江西三合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为周琴,监事为周文强,股东为周俊斌。他们均是江西省东乡县人。根据外围排查已经掌握的线索,专案组一方面对该公司在物业所留下的信息开展工作,另一方面对周琴、周文强、周俊斌等人的活动轨迹进行追踪。通过工作发现,这三人与陆马强、嵇强、徐达、王之力、何恋等人有着密切的联系。

种种迹象表明,这个披着合法外衣的“江西三合科技有限公司”实为一个打着提供股市内幕的旗号进行诈骗犯罪的团伙。

接着,办案民警通过已经锁定的人员信息进行分析研判,最终排查出该团伙成员多达40余人,且他们大多数都是东乡县籍的同乡。

办案民警通过跟踪布控、蹲坑守候,锁定了六辆嫌疑人使用的车辆,并确定了嫌疑人七处租住地。

鉴于该团伙人员众多、居住分散,且反侦查意识强,抓捕工作一旦出现疏漏,他们就会作鸟兽散,给后期工作带来极大的困难。为此,南昌市公安局迅速作出部署,实行多警种合成作战,调集足够的警力,分成若干个小组。警方在股市开盘、团伙成员大多数在办公室上班的时间,在办公场所和租住地同时抓捕,一举抓获犯罪嫌疑人47人,并当场缴获涉案资金327万元,作案用车六辆。

这是一个以推荐股票为名,收取“会员费”等方式行诈骗之实的犯罪团伙。主要犯罪嫌疑人周文强,只有高中学历。

2011年5月,只有25岁的周文强,伙同周琴、周俊斌等先后招聘了数十人加入该“公司”……从总经理到业务主管、业务员、会计、出纳再到所谓的“专家老师”,再到发短信的“操作员”一应俱全,其团伙内部组织严密、层次分明、分工明确。

犯罪嫌疑人被当场抓获

虚构“优质股票”诈骗

据周文强供述,首先,他们购买个人的手机信息,然后以虚构的三个分公司的名义,按照号码分段向股民群发拟制好的短信,每天全国各地都有十几万人收到他们发送的信息。在“稳获收益”的利益诱惑下,总会有人心起贪念,轻易上钩。

据南昌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反侵财大队二中队中队长陶卫东介绍,这个团伙最多的时候一天能接到200余个反馈电话。该案受害人遍布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有3000余人,涉案资金3700余万元。

该团伙虚构了三个分公司:名爵私募投资管理公司、德联私募投资管理公司、南昌创达基金公司。通过所谓的“专家老师”陈达上网查询正规股票查询网站的股评分析,搜集专业股票分析师的股票推荐信息,选择其中涨势较好的几只股票,经翔实整理后逐级传授各公司“经理”,由经理负责对“业务员”的培训。

“业务员”在得到受害人信息后,再用公司提供的座机电话与受害人取得联系。为了防止受害人识破骗局后报案,他们一律使用编造的假名,自称是公司的“助理”。首先,针对近期确实上涨了的股票,询问受害人是否看过他们推荐的股票。在确认受害人前期对其提供的股票进行了关注之后,便向受害人虚构事实,宣称自己的公司实力很大,都是用大量的资金拉升股票,只要客户交纳一点会员费用,就可以跟着他们公司炒股赚钱,他们公司由专家老师做专业指导,一般一个月的收益可以达到百分之几十以上。

若一次电话不能取得受害人的信任,他们会变换多人不断给受害人打电话,从所谓的“助理”“咨询师”,再到“经理”等。在电话里,他们大肆夸大虚构事实,称只要跟着他们炒股,就能保证90天内多个涨停板,以达到说服客户的目的。之后,便会要求受害人交纳“会员费”。

为了顺利骗取钱财,他们假戏真做,故意开价8.8万元,在客户很难接受并要求优惠些时,他们通常不会让步,而是叫客户考虑一下,其间继续提供涨势好的股票给受害人,最终让受害人动心并主动足额交纳“会员费”。如果最终不能说服受害人,为了稳住受害人,他们会叫受害人先交纳5000元或一万元不等的“会员费”,让客户先“上套”,稍后会视机逐级加价。

这个团伙管理层与“业务员”的合作一般以三个月为一个周期,除固定发放“生活费”外,根据诈骗的数额按10%提成。“业务员”拉的客户越多提成也就越多,干得最好的“业务员”月收入都在两万元左右。

周文强一案已由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目前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判决书显示,2011年7月至2012年4月间,周文强、周琴犯罪团伙利用上述手段诈骗344名被害人,骗得钱款共计376.34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文强、周琴等人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以“股票服务”的手段骗取他人钱款,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其中,被告人周文强以实施诈骗犯罪为目的成立公司,招聘人员,系主犯。据此,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周文强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财产100万元 ;以诈骗罪判处陆某等其他被告人十年至二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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