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生活中不同主体享有“权利”和“权力”辨析
2016-12-06安徽省芜湖十二中
青苹果 2016年7期
关键词:主体
安徽省芜湖十二中 赵 磊
政治生活中不同主体享有“权利”和“权力”辨析
安徽省芜湖十二中赵磊
“权利”和“权力”是《政治生活》教材中的高频词汇,对“权利”和“权力”有关知识的考查常见于各类考题中。政治生活中不同主体享有“权利”和“权力”的内容是有差异的,而很多学生不太注重主体的差异性,缺乏对不同主体所享有“权利”和“权力”的鉴别能力,从而导致答题出现错误。其实,只要抓住主体,善于捕捉试题中的关键信息,积极调动相关的学科知识,这一难题便可迎刃而解。
一、政治生活中不同主体享有“权利”和“权力”的内容差异。
政治生活中的主体按微观个体来分,主要有公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按宏观组织来分,主要有人民代表大会、政府、法院、检察院、中国共产党、政协、国际组织、主权国家等。不同的主体其所享有的“权利”和“权力”内容有所不同,掌握这些不同的“权利”和“权力”内容是解题的关键。
1.从微观个体来看

公民的政治性权利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政治自由、监督权等人大代表的权利 提案权、表决权、审议权、质询权等政协委员的权利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参加讨论国家大政方针和各地方重大事务的权利;对违纪违法行为检举揭发、参与调查和检查的权利等
2.从宏观组织来看

人大的权力 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政府的权力 依法行政中国共产党的权力 依法执政政协的权力 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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