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2016-12-06
河南科技 2016年18期
《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71号),根据各相关部门职责,对各项重点任务作如下分工。
一、推进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机制改革
(一)研究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
1.完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由国务院领导同志担任召集人。(知识产权局负责)
2.积极研究探索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机制改革。(中央编办、知识产权局、工商总局、版权局负责。列第一位者为牵头部门,下同)
3.授权地方开展知识产权改革试验。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知识产权局、中央编办、工商总局、版权局负责)
(二)改善知识产权服务业及社会组织管理
4.放宽知识产权服务业准入,促进服务业优质高效发展,加快建设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知识产权局、工商总局、版权局负责)
5.扩大专利代理领域开放,放宽对专利代理机构股东或合伙人的条件限制。(知识产权局负责)
6.探索开展知识产权服务行业协会组织“一业多会”试点。完善执业信息披露制度,及时公开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和从业人员信用评价等相关信息。(知识产权局、工商总局、版权局负责)
7.规范著作权集体管理机构收费标准,完善收益分配制度,让著作权人获得更多许可收益。(版权局负责)
(三)建立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制度
8.研究制定知识产权评议政策。完善知识产权评议工作指南,规范评议范围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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