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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返时间的怀抱——《望春风》阅读札记

2016-12-05弋舟

湖南文学 2016年11期
关键词:格非小说家春风

→弋舟

重返时间的怀抱——《望春风》阅读札记

→弋舟

当这部小说读至四十余页时,我在想,如果多年前,我读到的不是《迷舟》《褐色鸟群》还有《相遇》那样的篇章,而是“不幸”首先遇到了这部《望春风》——我还会如此地喜爱格非吗?

此时,我大约读到了这部新作的八分之一处。

这个念头几近冥想,它开始温和地折磨着我,一直伴随着我读完这本书的最后一页。它当然是无解的,没有一个确凿的答案。因为时光本身无可转圜。我从少年时期就被格非作品的那种气质所说服,在某种程度上,那种气质还在塑造着我其后的写作。这是事实,它无从推翻。但这个念头也不是完全不能够追究,毕竟,追究前辈,于我并不是一个思想的禁忌(谁又会是我们文学信仰中不可质疑的禁区呢?我想是没有的,也不应该有)。而且,这种冥想般的追究,本身亦是阅读这部小说时带给我的快感之一,由此,我得以与自己心目中的小说英雄默默交流,体验与感知着他的嬗变,甚而宛如与他共同漫步在时间的河流之中,领受那生命本身对于一位优秀小说家仿佛潮水一般漫漶而过、浸透身心的覆盖。

冥想之中我隐约觉得,多年前,如果我是通过这部《望春风》与格非相遇的话,那么,我极有可能不会喜欢他,起码,不会那么的喜欢他;我极有可能错过这位前辈,并且因此极有可能会更加地迷恋余华和苏童,从而令自己的审美缺少了某一部分重要的面向——那种迷离与惝恍,还有极富智性的格调。

为什么呢?这里的因素委实复杂。它事关我自己年轻时的阅读经验与性情,事关文学的风尚乃至个人的教养,也事关文学之事某种规律性的限定。昨是今非,其间的差别,辨析起来,实在有益于我梳理一番自己如今的文学态度。但这种梳理难以条分缕析,在我看来,也不用条分缕析。在清华授课的格非也许应当将自己的文学态度“教案化”,但作为小说家本身,他一定也会深谙文学态度“模糊”的重要性。

写作初期的格非,与今天的格非,孰高孰低?

这恐怕是我在阅读《望春风》时一个潜在的追究。

看起来,它似乎不该成为一个问题——显然,格非的写作之路如果是循着一条品质递减的曲线(这样的作家并不鲜见,写作之路断非是攀爬台阶),我们今天也就不必专门郑重其事地打量他了。事实上,在我心目中,他是那代小说家中最有能力前行不倦的一位,他在每一个阶段,都有着令人信服的文学实践。这样的认识,目前我依旧未曾动摇。

那么好了,我们先假定《望春风》是一部杰作,回到萦绕着我的那个冥想——为什么,当我在年轻的时候,读到也许具有更高水准的作品时却不会格外的喜爱?那时,令我格外喜爱的格非,又与今天的格非有着怎样的不同?

前一个问题可能无需过度回答,是啊,它显然与年轻的“肤浅”有关。可是,冥想之中,我却拒绝为之遗憾,反倒下意识地想为那种年轻的“肤浅”申辩:彼时,我所读到的那个格非,创作时也许更多地依赖着天赋的才情,他真的是在“写”和“作”小说,令他充满热情的,是那种近乎本能的、更接近于“肉体能力”的冲动;这位天生有个“小说家身段”的人,凭着本能起舞,便已经舞姿蹁跹,风度迷人。这样的小说家,好像最能捕捉年轻而敏感的心灵,因为他的“美”一目了然,你几乎不需要经过大脑,仅凭感官便能够将其辨识、为其打动——当然,前提是你的感官也需要一些天赋的赐予;这种美几乎注定就是有些“不耐烦”和“不屑于”的,很多时候,它还会有些“高冷”,有些排斥人的傲慢,它不解释美,只负责呈现美,而这种对于“美”的释放,不正是应和了年轻人那颗不耐烦与不屑于的心吗?想一想博尔赫斯吧,他从来不乏年轻的拥趸。这有错吗?当然不,即便它“肤浅”,但也“肤浅”在“美”的原则之下,并且,这种审美的发生,也许还更加接近“美”的本意。

当我如此想象了自己从前的审美时,一种隐隐的不安便露出了头角——眼下,我正阅读着的这本《望春风》,它不美吗?

至少,它看起来并不完全在我年轻时的文学审美之中。它“平铺直叙”,乃至有些“陈词滥调”,它“不精致”,某些段落甚至像一个“基层写作者”写就的,它少了一种“腔调”和显而易见的“姿态”,不再像一个曼妙的舞者,而是有如笨拙的路人。

但是,我却被它裹挟而去。就像行在路上,一个风尘仆仆的路人与我擦肩而过,我却身不由己地跟随着他走向了远方。他几乎没有强烈地诱导我什么,但仅仅以“风尘仆仆”的行走便召唤了我。在不知不觉中,我从一个对于“跳舞人”的迷恋者,变成了老实巴交的赶路人。

这里面隐含着对于自己的否定。要知道,我曾经宣称过自己的审美早已在少年时便顽固地定型了。

瞧,轻率地“宣称”是多么的要不得。

当我们“宣称”什么的时候,最大的风险在于,我们一定是忘记了“人是会变的”这一条铁律,而这条铁律的背后,就是那无往不胜的“时间”。

一个不容辩驳的事实是:如今的格非,除去标志性的华发,也真的已经是过了天命之年的人。这就是“时间”的不由分说。小说家格非开始变得“耐烦”了,开始以“正如你所知道的”这样的句式平视读者。我很难在当代中国作家中找到一位像格非一般如此服从在“时间”铁律之中的作家,他的写作因循生命本身的愿力,几无“抵抗”的妄念,又断非“随波逐流”式的任其涣散,以一种“自觉”的服从,因势利导着自己的境界,并且有勇气告别曾经的“美”,在更为阔大的天地间“我瞻四方”,于“蹙蹙靡所骋”的局促中神奇地获得力量。

我承认,这样的格非,在我少年的时候,是无从理解与欣赏的。但我同时又如此安慰自己:若非昔日少年时对于那种“姿态”之美的向往,我也极有可能无视今天的格非,无视那风尘仆仆的路人,从而在很大程度上轻视这本《望春风》。这是生命的递进,同样是拜时间所赐。

当然,《望春风》本来就是在写我们的“时间”。

读这部小说之时,对于它的诸多评述已经铺天盖地,其中不乏我所信任的师友们的宏论。但我要求自己避免去看,我非常担心自己的阅读因此受到暗示,循着某种路径而去。这种对于阅读的“强制”,于今越来越成为了一个常态,即时的、甚至超前的评论越来越“收窄”着我们具体而微的阅读感受力,几乎已经开始和我们抢夺作为一个阅读者本应享有的那份权利。所以,对之报以警惕,也应当成为我们阅读的一个“新常态”。然而那些评述的题目还是进入了我的视野,当“历史”这个词频频出现时,我已经开始担忧,我的阅读会不会因此倒向那种我所竭力想在阅读小说时避免陷入的“社会学意义”分析,那样一定会宰制我的审美,损害我正当的小说阅读能力。

这种担忧并非一定正确,我也不会无视格非作品的那种“社会学意义”,但是,对于格非,我从来期待的是一种无从说明的“洪荒之力”。

于是,当我翻开《望春风》的第一页时,我已经在心里将“历史”置换成了不算离题太远的“时间”。我是被“时间感”笼罩着去读这部长篇的,并且,被这时间之感所笼罩着的,还有我对于格非本人的想象,对于我自己的想象,对于国族的想象,对于世界的想象。

亦有对于我们今天文学局面的想象。

我在想——这样的小说,今天还有多少人愿意读呢?

没错,格非在这部长篇里完整地重塑了我们五十年的“历史”。五十年,长吗?这样的一个时间维度,对于一个欧洲人而言可能宛如昨天,也许他们家里的卫生间还挂着当年的热水器(一个欧洲品牌的热水器广告就是这么宣传的),然而,对于我们,端端地就有了“历史”那种“遥不可及”的强度。我曾经猜想:在今天的年轻人心中,没准这五十年对于他们的意义,跟唐朝都没有什么格外的不同。当五十年进入到我们“历史”的序列里时,他们还会发生广泛的兴趣吗?要知道,“历史”如若成为他们阅读兴趣的焦点,往往只是因着对于帝王将相的“政治性”描述,而对《望春风》这般芸芸众生的“历史”,他们还会倾注自己的热情吗?尽管,这“历史”中的芸芸众生里,就有他们活生生的叔叔阿姨,就有他们依然健在的爷爷奶奶。

这就是我们今天书写与阅读的悖论之一。我们的读者,对于这段近在咫尺的“历史”,有一种令人吃惊的冷漠。一方面,这是因为我们的现实太过急遽,一闪之间,似乎就最为合理地闪过了这距离最近的五十年,另一方面,某些不言而喻的书写限制也在成功地屏蔽着读者的阅读愿望。可是,当我们在书写“现实”时,笔端稍微延宕一下,向上追溯不过几十年,就是一个“古代一般遥远”的“历史”。这令今天的写作在一种古怪的逻辑里打转——我们不过是在书写“现实”,却往往会被视为在书写“历史”,而读者又对这样的“历史”毫无兴趣——它离读者太远了,五十年长于五百年,他们有理由不感冒;它又离读者太近了,近到他们推开家门就能领教,这也同样地让他们有理由不感冒。并且,当我们一旦溯及这短暂的“历史”,那种惯性使然、无从避免的基于“乡土原则”的书写方式,在今天“城市化”的基本事实里,还会遭到读者其实也无可指责的轻慢与排斥。于是,这样的书写,“有效性”都遭到了质疑,作家与读者,仿佛并不在同一个“时间”里,书写的“空转”由之便难以避免。

在如此的局面下,如果还要过度强调小说的“历史”含量,只能将文学约束在一个非常狭窄与尴尬的境地里。在我看来,那种以“历史”为抓手去评价《望春风》的论述,可能是在抢夺后人的话语权,那种目光理应悠远,需要更长的一个时间跨度,才能赋予它可靠并且理直气壮的正当性。即时性地以“历史”来廓定这部小说,非但轻易,甚或有害。

格非是在写“时间”,但却被解释为写“历史”。

这的确有些令人无奈。而对于这种“无奈”的体认,恰恰也是《望春风》中最不可忽视的一种品质。格非应当太清楚那种“再也回不去”了的心情,他清楚到了这样一个程度——好吧,一切都结束了,田园荒芜,人畜离散,那些五十年来在大地上行走着的、生长着的一切,与我们血脉相连,却又毫无瓜葛。

这种对于一个时代的准确把握实在惊人。它的价值甚于“历史分析”,乃至可以无涉对与错的判断,无涉赞成与反对,它提供给人的,完全是一种唯有通过文学手段才能固定下来的、中性的生命况味。

不错,就是“血脉相连却又毫无瓜葛”这样的情绪。今天的人们,就是这样不关心自己的来路,不关心自己的归途,对于血脉相连的事物,连一个冷眼旁观者的心情都没有。

这种情绪弥散在整部书中,令这部小说有种奇怪的“冷漠的哀伤”。过了天命之年的格非,这一次用他的笔“反哺”故乡,又一次证明了他作为一个杰出小说家的那份卓越。他没有倒在此类书写那种司空见惯的强烈情绪里,没有“送葬般”的哭天抢地,他甚至都不是在吟唱挽歌,他只是有如一个过来人一般地给你絮叨往事。他不着力赋予这往事某种“意义”,因为,他已经置身在时间的河流里,知道在这样的一条大河中,一切本无“意义”。他非但知道“人是会变的”,而且也接受了“人是会死的”。但他却并不消极。小说里的“我”,年少时便无父无母,成年后遭妻子背叛;他逆来顺受,看上去倒也大而化之,始终有股无动于衷的气质;他有虚无感,却从不绝望,仿佛呐喊一声,都是对于那种“无意义”的破坏。于是,时间大河之中的“无意义”成为了“意义”本身,却让过往的一切格外肃穆和庄严起来,一种难以言传的、“再生”的希望反倒孕育其中,生生不息也由此成为了可靠的盼望。

格非是如何达成这种效果的呢?

首先,这当然是小说家世界观的胜利。这个年纪的格非,牢牢地抓紧了“时间”。如果说,早期的格非只是被上帝赋予了那种对于“时间”的敏感,如今的格非,则是在逐步化为了“时间”本身。《迷舟》时期的格非披着“时间”的皮肤,现在的格非长着“时间”的骨骼。他知道了,不可为而为之,也知道了不可为便不为又如何。所以,他才能在小说的结尾既看到时间的覆水难收,又看到时间的周而复始——

到了那个时候,大地复苏,万物各得其所。到了那个时候,所有活着和死去的人,都将重返时间的怀抱,各安其分。而这样的一个憧憬,格非是以一个“假如”来作为前提的——

假如,真的像你说的那样……

这种转折与递进,就是世界观的回环。当格非如此动情地憧憬之时,他其实已经确信了那个“假如”,同时,当他使用“假如”的时候,也已经接受了无从憧憬的可能。

这个结尾格外突兀。小说家格非突然从“冷漠的哀伤”里苏醒,深切地写下了这样的一笔。要知道,整部小说他都是以一种简朴的、“基层作者”般的笔调写出的,那是他如今的小说理想,是他对古典叙事的致敬,他让叙述者基本保持了一种不甚“雅致”的语言,还不时扮演起低俗说书人的角色,但是,行至结尾,如同水落石出,小说家最终还是回到了那个我们熟悉的“格非式的腔调”里。这是一个轮回,是时间的秘密,它让我看到,望着春风的小说家,重返时间的怀抱,已经岿然站立在了浩浩汤汤的河流里。

于是,这同样也是小说家技术的胜利。

格非是既有理论自信又有实践能力的小说家。近年来,他对古典叙事的精髓多有阐释,这一次,终于开始将其兑现在具体的写作中了。我没有统计《望春风》里究竟写了多少有名有姓的人物,但是,它的确有着古典小说那种“纷繁”的面目,人群熙攘,琐事此起彼伏。一切似乎都是未经剪裁的,那些人和事就像庄稼一般生长在纸面上。阅读其间,我一度被工作打断,间隔了一周后重新拾起,居然也毫无阅读的障碍,这种感觉在阅读长篇小说时非常鲜见。就是说,这部小说你是可以随时进入的,尽管它的人物关系颇为复杂,个个沾亲带故,但进入它,却像进入一个村庄,所有的人其实并不需要你格外熟稔,他们就在那里,你来或者不来,他们都在生息,都在顾自热闹而又安静地活着。他们之间本身就在运行,你走近了,竖起了耳朵,便能听到波诡云集的故事,你离开或者无感了,他们便静谧得如同一堆古典小说中画在纸片上的绣像。

不错,就是绣像。尽管面目各异,却依旧有着“平面”的雷同。将一众人物写得平面而又雷同,这岂不是小说家的失败?——这样的认识,依然基于我们那种对于现代小说的迷信。但是如果我们仔细回味,是不是又会发现,这种对于众生“抹平”一般的一视同仁,恰恰正是古典小说带给我们的某种阅读感受?当然,林黛玉与王熙凤是何等的迥异,但当你合起《红楼梦》,她们又是何等的一致?这种一致,是一种生而为人的内在的一致,是红尘之中芥子一般的一致,读这样的书,正是要让你忘却分别之心,在更为浩大的时空里去俯瞰生命。《金瓶梅》中的那些人物,怎么会有一个能令你犹如记得安娜·卡列尼娜一般的记得?这是完全不同的两种审美路径,背后是完全不同的两种世界观,孰高孰低,也许本身就不能构成恰当的比较。

格非如今峰回路转,在我看来,亦是重返时间怀抱的一个象征。他在拓宽我们的小说观,如此践行,也许是又一次充当了我们的“先锋”。而且,这一次领跑,格非提供给我们的经验,相对于小说技术,也许某种小说的“伦理”更加值得我们重视。在《望春风》行将结束时,格非娴熟地套进了自己“现代”的小说技术——他让主人公完全站出来和自己的妻子讨论起小说的走向。这并不重要(尽管非常精彩,在小说手段上有效地令古典与现代卯榫在了一起),重要的是,格非在这“现代性”的段落里,写下极具意味的一笔——当叙述者的妻子反对丈夫将笔下的熟人写得那么真实、龌龊时,说道:

“讲真实,更要讲良心!”

这句话,不啻一个遥远而古老的提醒,从我们的“时间”深处钟鸣一般的回响着。它试图唤醒的,正是一种我们早已弃之如履、一度视为糟粕的伦常。妻子拿来管制叙述者的这个“良心”,就是那个曾经安顿我们一切的、敦厚的中国精神。当我们已经习惯不假思索、条件反射一般地在小说中以“不惮”与“恶意”来残酷解剖人性的时候,当我们力求“真实”而罔顾“良心”的时候,格非开始重申某种亘古的叙述原则。也许是时候了,新文学运动以降,一百多年以来,我们在文学实践中快意地屠戮着笔下的众生,如今,是否该像重返时间的怀抱那样重返我们的叙事伦理?即便这样的重返有着太多的变数,但至少是一种具有宝贵价值的省察,在这个意义上,理解格非,也许与理解鲁迅先生有着同样的难度和意义。

而毋庸说明的则是,周而复始之间,衰败与复苏才能够互为轮替。这,也许正是时间与写作双重的奥义。

对于那样的方向,格非可能也未必眺望得笃定与清晰。但依然如此——小说家岂能像个教授一般地条分缕析?正如他在这部长篇中望向春风一般,他还是为我们保持住了一个小说家那应有的身姿——

我朝东边望了望。

我朝南边望了望。

我朝西边望了望。

我朝北边望了望。

责任编辑:易清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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