哮喘缓解期:仍需使用“抗炎药”
2016-12-03任涛
大众医学 2016年9期
关键词:症状
任涛
通常,哮喘的临床缓解期是指症状、体征消失,肺功能恢复到急性发作前水平,并维持4周以上。
过去,人们普遍认为哮喘是一种气道痉挛性疾病,只要短期使用解痉治疗药就可以控制临床症状。随后的研究发现,无论哮喘的症状控制如何,其气道依然存在慢性炎症,且该炎症的持续存在可以导致哮喘症状反复发作。因此,在哮喘反复发作得以有效控制、支气管痉挛完全缓解,病情进入缓解期后,患者仍需要接受规范的抗炎治疗。
遗憾的是,许多哮喘患者仅重视哮喘发作时的治疗,在缓解期则多不采用任何措施,使气道的炎症未得到持续有效的抑制,不仅容易引起哮喘症状的反复发作,并且可引起气道重塑,痉挛的气道不能完全扩张至正常状态,气道壁明显增厚,久而久之会引起肺气肿、肺心病等严重并发症。
那么,处于缓解期的患者应该如何治疗?目前认为,缓解期患者仍需使用“抗炎”药物,如糖皮质激素和白三烯受体拮抗剂进行抗气道过敏性炎症治疗,以维持哮喘临床控制。注意,这种“抗炎”治疗不是通常所指的抗生素治疗,而是指抗气道炎症的治疗。
吸入糖皮质激素:抗炎治疗的“主角”
在哮喘缓解期,一般以吸入糖皮质激素治疗为主。吸入糖皮质激素是目前临床公认有效的抗炎制剂,吸入药物可直接达到病变部位,所需剂量较小。很多患者认为这是激素,会引起骨质疏松、胃肠道不适、血糖升高,在使用初期会有些顾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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