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社区的适宜规模研究——以南宁市为例
2016-12-03南宁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广西南宁530002
低碳世界 2016年31期
肖 寒(南宁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广西南宁530002)
城市社区的适宜规模研究——以南宁市为例
肖寒(南宁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广西南宁530002)
城市社区是城市进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供给的最小单元,是城市社会的细胞,与城市居民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社区规模是否合理,直接影响社区职能的发挥。本文以南宁市为例,从现状社区规模、规划管理、公共服务设施配建、城市交通和居民心理等层面对社区的适宜规模进行分析,提出城市社区的适宜规模,为当前和今后的城市社区的相关规划以及社区调整与优化提供参考。
城市社区;社区规模;合理规模
1 关键概念的界定
社区的概念有多种,本文所称社区指的是行政概念上的基层法定社区,即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的社区居民委员会辖区。根据2000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基层法定社区的概念是:“社区是指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人们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目前城市社区的范围,一般是指经过社区体制改革后作了规模调整的居民委员会辖区”。
2 问题的提出
党和国家日益关心基层群众的生活,习近平主席说:“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社会结构快速转型,大量“单位人”、“社会人”转变为“社区人”,城市社区日益为社会成员的集聚点、社会需求的交汇点、政府社会管理的着力点和党在基层执政的支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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