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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食之礼

2016-11-26王仁湘

中华活页文选·教师版 2016年10期
关键词:西餐礼记礼仪

王仁湘

“夫礼之初,始诸饮食” (《礼记·礼运》),礼仪制度和风俗习惯始于饮食活动。

《礼记·仲尼燕居》记孔子语曰:“礼也者,理也。”孔子时代的礼,实际指的是一种社会秩序,是具体的行为规范。表现在饮食活动中的食礼,指的就是饮食规范。这规范当然是超出个体行为的社会规范,要求作为社会成员的个人共同遵守。

“夫礼之初,始诸饮食”,讲人类的饮食活动之初,食礼便开始逐渐形成。食礼在祭祀鬼神的活动中显得庄严肃穆,在君臣老少的饮宴中显得井井有条。食礼是一切礼仪制度的基础,饮宴活动贯穿于几乎所有的礼仪活动,谈礼仪制度而避开食礼不论,难免失之偏颇。史前时代的饮食礼仪,我们无法了解得很清楚,不过由现代开化较晚的部落中,大体可以找到一些可以进行类比的例子,知道远古人类对此是并不含糊的。罗伯特·路威在他的《文明与野蛮》一书中,谈到了文明人的饮食礼节,也谈到“野蛮人”的饮食礼节,书中有这样一些话:

饮食是人生一宗大事,自然要纠缠上许多奇怪意思,拨弄不清。那些野蛮人,我们无可无不可的地方往往正是他们吹毛求疵的地方,在饮食这件事上大概都有很郑重尊严的规则。……在乌干达,看见别人在吃饭,千万别去招呼他,那是很失礼的;连注目看一看都只有粗人会做得出。在这儿,做客人的道理是放怀大嚼,谢谢主人,还要打胃里嗝两口气表示甚饱甚饱。祖鲁人孩子赴宴之时,父母必再三嘱咐,主人端菜来必须双手去接,否则就表示瞧不起主人,嫌他的菜不好。初民社会里有一条很通行的规则,客人一来便送东西给他吃,不管是否吃饭的时候。在平原印第安人里面,这是敬客的正道。做客人的不一定要把端出来的东西全吃了,甚至向主人借个盘或碗把吃剩的带回去,在他们看来也无伤大雅。有时候,座次是排定的。克洛族的主人和客人不坐在一起,每个家族自成一群。荷匹人便不如此,主人客人大伙儿围着一个盛汤的大盆子坐,各人把他的薄饼蘸着汤吃。凡是贵贱观念占势力的地方,人们对于饮食的先后很有讲究。在波里尼西亚,他们最爱喝的胡椒酒一杯一杯送上来的时候,先送给谁,后送给谁,这里面不能错一丝一毫,比起伦敦或华盛顿官场中的盛宴来不差什么。总而言之,野蛮人的礼文非但严格,简直严格得可怕。

由这些民族志材料可以推想,中国史前时代的饮食生活也一定形成了自己的礼仪规范,只是许多具体细节已不可确知了。文明时代的饮食礼仪是发端于史前时代的,不同的是更加规范,更强调它的社会意义。在中国,根据文献记载可以得知,至迟在周代时,饮食礼仪已形成为一套相当完善的制度。这些食礼在以后的社会实践中不断得到完善,在古代社会发挥过重要作用,对现代社会依然产生着影响,成为文明时代的重要行为规范。

对于礼的作用,《三礼》对孔子的言语有许多具体的阐述,由此可以看到周人对礼乐的重视程度。《礼记·曲礼》有云:“夫礼者,自卑而尊人。”又云“夫礼者,所以定亲疏、决嫌疑、别同异、明是非也”。谈到礼的深层意义,又说:“人有礼则安,无礼则危,故曰:礼者不可不学也。”礼仪之于饮食,在周代贵族们看来,那是比性命还要贵重的事。《礼记·礼运》就说:“礼之于人也,犹酒之有糵也。”酒须曲母而酿为酒,人而无礼则不成其为人,不为人即与走兽无二,认识到这个高度可以说是无以复加了。

后人对食礼的形成,陆续有一些精到的论述如宋代袁采《袁氏世范》,道及饮食男女与礼仪的关系他说道:“饮食,人之所欲而不可无也,非理求之,则为饕为馋;男女,人之所欲而不可无也,非理狎之,则为奸为滥;财物,人之所欲而不可无也,非理得之,则为盗为赃。人唯纵欲,则争端启而狱讼兴,圣王虑其如此,故制为礼,以节人之饮食男女;制为义,以限人之取与。君子于是三者,虽知可欲而不敢轻形于言,况敢妄萌于心?小人反是。”这一说就非常清楚了,读了这话再读《诗经》上要无礼人快快去死的句子,也就不觉得那么过分了。周礼中的食礼,其严肃性是不容怀疑的。就拿食物的选择为例,符合礼仪规定的食物并不一定人人都爱吃,如大羹、玄酒和菖蒲菹之类。有时想吃的食物,却因不符合礼仪规定而不能一饱口福。如《韩非子·难四》说:“文王嗜菖蒲菹,非正味也,而尚之,所味不必美。”之所以要吃这味道并不美的食物,是因为周礼规定它是祭礼所用的必备食物。又见贾谊《新书》说,周武王做太子时,很喜欢那闻着臭吃着香的鲍鱼,可姜太公就是不让他吃,理由是鲍鱼从不用于祭祀,所以不能用这种不合礼仪的东西为太子充饥。爱吃的东西不能随便吃,不好吃的东西要硬着头皮吃,周代食礼的严肃性由此表露得很清楚了。

饮食过程有尊卑之礼,如何以食待客,《三礼》中已有明细的礼仪条文,现在就让我们来看看周代这些礼仪的具体内容。

首先,安排筵席时肴馔的摆放位置要按规定进行,要遵循一些固定的法则。《礼记·曲礼》说:带骨肉要放在净肉左边,饭食放在用餐者左方,肉羹则放在右方;脍炙等肉食放在稍外处,酱料调味品则放在靠近面前的位置;酒浆也要放在近旁,葱末之类可放远一点;如有肉脯之类,还要注意摆放的方向,左右不能颠倒。这些规定都是从用餐实际出发的,并不是虚礼,主要还是为了取食方便。

食器饮器的摆放,仆从端菜的姿式,重点菜肴的位置,也都有明文规定。如《礼记·少仪》说仆从摆放酒壶酒器,要将壶嘴面向贵客;端菜上席时,不能面向客人和菜肴大口喘气,如果此时客人正巧有问话,必须将脸侧向一边,避免呼气和唾沫溅到盘中或客人脸上。上整尾鱼肴时,一定要使鱼尾指向客人,因为鲜鱼肉由尾部易与骨刺剥离;上干鱼则正好相反,要将鱼头对着客人,干鱼由头端更易于剥离;冬天的鱼腹部肥美,摆放时鱼腹向客人,便于取食,夏天则背部较肥,所以将鱼背朝客人。主人的情意,就是要由这细微之处体现出来,仆人若是不知事理,免不了会闹出不愉快来。

待客宴饮,并不是等仆从将酒肴摆满就完事了,主人还有一个很重要的事情要做,要作引导,要作陪伴,主客必须共餐。若老幼尊卑共席,那麻烦就多了。《礼记·曲礼》和《礼记·少仪》说:陪侍长者饮酒时,酌酒时须起立,离开座席面向长者拜而受之。长者表示不必如此,少者才返还入座而饮。如果长者举杯一饮未尽,少者不得先干。长者如有酒食赐予少者和僮仆等低贱者,则不必辞谢,地位差别太大,连道谢的资格都不给。

侍食年长位尊的人,少者还得记住要先吃几口饭,谓之“尝饭”。虽先尝食,却又不得自己先吃饱完事,必得等尊长者吃饱后才能放下碗筷。少者吃饭时还得小口小口地吃,而且要快些咽下去,随时要准备回复长者的问话,谨防发生喷饭的事。

凡是熟食制品,侍食者都得先尝一尝。如果是水果之类,则必让尊者先食,少者不可抢先。古时重生食,尊者若赐你水果,如桃、枣、李子等,吃完这果子,剩下的果核不能扔下,须怀而归之,否则便是极不尊重的了。如果尊者将没吃完的食物赐给你,若盛器不易洗涤干净,就得先都倒在自己所用的餐具中才可享用,否则于饮食卫生有碍。

尊卑之礼,历来是食礼的一个重要内容,子女对父母,下属对上司,少小对尊长,要表现出尊重和恭敬。对此,不仅经典立为文,朝廷著为令,家庭亦以为训。《明史·礼志十》有“庶人相见礼”,提到明太祖朱元璋时曾两度下令,都为的是申明餐桌上的尊卑座次的排列礼仪,宴会时要让长者坐上席。官员退休后,即便年龄与辈分低于同宴者,也不能坐在无官者之下。要另设专席。几个同是退休的官员相聚,则看谁曾任的职衔最高,谁就坐上首;职衔相当,则论年龄大小。这规定够具体的了,又是以礼为法的一例。

古代的许多家庭,少不了以食礼作为家训的训条,教导子孙谨守。清人张伯行《养正类编》卷三有教导童子的训条说,同席的尊长未动筷子,你可一定别抢先。看到尊长将要吃饱,你不论吃饱与否,都不能再大嚼下去,等尊长一放下碗筷,你也要停止进食,注意也不能先放下筷子。这些礼仪与周礼的陈文一脉相承,可见儒家的影响已具体到每一个人的举手投足,中国饮食文化传统深印着儒家经典留下的烙印。

饮宴之礼的形成,有比较长的历史过程。在清末民初,就已有现代所具备的这些程式了。如《民社北平指南》所云:“宴请官长,或初交、或团体,须于大饭馆以整桌之席饷之。若知己朋友,则不可拘。届时,主人必先至以迎客,客至奉茶敬烟,陪座周旋。客齐入席,次序以左为上,右为次,上座之左为三座,次座之右为四座,以下递推。主人与首座相对,举杯进饮,客人起立举杯致谢。然后就坐,且餐且饮。菜首先上冷荤,后上热菜,继以最贵肴馔。每进一肴,主人必举杯劝酒、举筷劝食。饭毕略用茶,即向主人致谢而去。”

清代的情形,可见徐珂《清稗类钞·宴会》一节的记述:一般设宴无论在公署、在家、在酒楼、在园亭,主人必肃客于门,主客互以长揖为礼。既就坐,先以茶点及水旱烟敬客。候宴席陈设,主人乃肃客一一入席。席之陈设也,或不一,若有多席,则以在左之席为首席,以次递推。以一席一座次言之,则在左之最高一位为首座,相对者为二座,首席之下为三座,三座之下为四座。或两座相向陈设,则左席之东向者一二位为首座二座,右席之西向一二位为首座二座。主人例必坐于其下而向西。将入席,主人必敬酒,或自斟,或由役人代斟,自奉以敬客,导之入座。是时,必呼客之称谓而冠以姓字,如某某先生、某翁之类,是曰“定席”,又曰“按席”,亦曰“按座”。亦有主人于客坐定后,始向客一一斟酒者。惟无论如何,主人敬酒,客必起立承之。肴馔以烧烤或燕菜之盛于大碗者为敬,通常是以鱼翅为多。碗则八大八小,碟则十六或十二,点心则两道或一道。猜拳行令,是在酒喝得差不多时。粥饭既上,则已终席。是时可就别室饮茶,亦可径出,惟必向主人长揖以致谢意。

清代时西餐已传入,西餐食礼也随着传入。这对我们固有的饮食礼俗带来了一些冲击。东西方文化有异也有同,饮食文化亦不例外。徐珂在《清稗类钞·西餐》一节中,记述了清人对西餐食礼的掌握程度。清人称西式饮食为西餐、大餐、番菜。光绪年间,都会商埠已有西餐馆,宣统时尤为盛行。西餐座次与中餐有明显不同,徐珂这样写道:

席之陈设,男女主人必坐于席之两端,客坐两旁,以最近女主人之右手者为最上,最近女主人左手者次之,最近男主人右手者又次之,最近男主人左手者又次之;其在两旁之中间者,则更次之。既入席,先进汤。及进酒,主人执杯起立,客亦起执杯,相让而饮。于是继进肴,三肴、四肴、五肴、六肴均可。终之以点心或米饭,点心与饭亦或同用。饮食之时,左手按盆,右手取匙。用刀者,须以右手切之,以左手执叉,叉而食之。事毕,匙仰向于盆之右面,刀在右向内放,叉在左俯向盆右。欲加牛油或糖酱于面包,可以刀取之。一品毕,以瓢或刀或叉置于盘,役人即知其此品食毕,可进他品,即取已用之瓢、刀、叉而易以洁者。食时,勿使食具相触作响,勿咀嚼有声,勿剔牙。

食毕散席,客人亦必向主人鞠躬致谢。西餐的这一套程序,我们中间的绝大部分人都不曾经历过,不过在许多影视节目中倒是见过不少,并不生疏。西餐传入后,它的合理卫生的食法已被引入到中餐宴会中。例如分食共餐制,在中餐较高等级的宴会上已广为采用。虽然这种饮食礼制在中国古代就很盛行,但我们现在的做法确实是受到了西餐的启发,中西饮食文化的交流,于此得到最好的体现。

(选自《中华文化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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