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战时期我军军事法制建设的现实启示
2016-11-26解放军西安政治学院刘诗
办公室业务 2016年20期
关键词:军队
文/解放军西安政治学院 刘诗
抗战时期我军军事法制建设的现实启示
文/解放军西安政治学院刘诗
1937年“七七事变”后,中国革命进入了抗日战争时期,在中国共产党和全国人民的积极推动下,国共两党实现了第二次合作,正式建立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开始了全民族的抗战。在这种新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抗日民主政权的军事法制,对目前我军深化改革、实现强军目标具有重大的现实启示。
抗日战争;军事法制;现实启示
抗日战争是近代以来中华民族第一次取得完全胜利的反侵略战争和民族解放战争,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军队以灵活机动的战略战术和顽强的战斗精神,为全民族的持久抗战和最后胜利发挥了中流砥柱的作用。与我军战斗力相适应的军事法制得到了快速发展,在我军的战斗力提升中发挥了重要的保障作用。
一、依法保障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
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是人民军队的根本制度和建军原则,也是人民军队法制建设始终必须坚持的根本原则。80年来,我党我军一直把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作为我军军事法制建设的核心任务,坚持把确立和巩固党的领导地位作为加强军事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不断通过立法的完善以法律的形式确立和巩固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地位。
(一)根据宪法确立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地位。新中国成立至今,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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