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在规范市场化劳动关系中的作用
2016-11-25艾琳
开放导报 2016年4期
关键词:治理
[摘要]劳动关系市场化既是市场发挥资源配置决定性作用的必然,也是后者得以实现的重要前提,更是有效化解当前群体性劳动争议频发的关键。为完善市场化劳动关系的治理机制,政府要健全劳动者成为劳动关系权利主体的法律体系,增强劳动者集体性力量,将人力资源管理纳入劳资自治的范畴,实现劳资关系的利益均衡。
[关键词]劳动关系 市场化 政府 治理
[作者简介]艾琳(1982-),女,满族,吉林省吉林市人,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后,美国波士顿大学访问学者,吉林大学法学院讲师,研究方向:社会法、行政法。
中国的劳动关系是由政府主导的,市场化劳动关系治理机制的完善,如何发挥政府的作用十分重要。
一、劳动关系错置加剧了劳资冲突
劳动力市场供求状况对劳动关系的影响极大,在当下“调结构、去杠杆”、经济增速放缓、大批制造企业经营困难的背景下,改善劳资关系需要从分析错置的劳动关系人手。
(一)对劳动者的应有保护匮乏无力
目前在我国的劳动关系中,劳动者有三个不适应:一是从业者主体意识、劳动能力显著增强,日益强烈的改善生存状况、发展渴求,与受限的流动机会、有限的社会保障之间存在不适应;二是从业者群体自我认同、集体行动能力显著提升,日益增强的权利意识、法律知识,与缺乏自主的劳资关系协商机制之间存在不适应;三是从业者就业、雇佣和合作方式的多样化,弹性用工需求不断增加,市场形态急骤变化,劳动关系正变得越来越不稳定,不少人缺少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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