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音艺术在重大题材电影创作中的价值:以“十七年”抗战题材影片为例
2016-11-25姚国强樊露雪
中国文艺评论 2016年3期
姚国强 樊露雪
声音艺术在重大题材电影创作中的价值:以“十七年”抗战题材影片为例
姚国强 樊露雪
电影中的声音包括角色的语言、物体发出的音响效果以及音乐等三个部分[1]电影电视声音艺术包括语言、音响和音乐等声音元素,详见姚国强:《电影电视声音创作与录音制作教程》,中国电影出版社2011年版(2015年7月第4次印刷)。,它们是电影听觉上三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在艺术表现上也是错综复杂地交织在一起。声音在电影中的创意呈现和美学表现十分重要,对于重大革命和历史题材文艺创作也是不可或缺的。目前,关于国产抗战电影的学术研究已经取得了很多成果,但涉及相关声音艺术方面的论述却付之阙如。实际上,一部优秀的电影作品,只有先从影像和声音艺术的层面去感动观众、震撼观众、影响观众,才能进一步呈现出影片的社会意义和艺术价值。有鉴于此,本文以“十七年时期”的《鸡毛信》(1954年)、《平原游击队》(1955年)、《铁道游击队》(1956年)、《地雷战》(1962年)、《小兵张嘎》(1963年)和《地道战》(1965年)等六部受众广泛、家喻户晓的抗战题材电影为例,从语言、音乐和音响等层面分析其声音艺术创意,以期对当下的电影创作有所借鉴。
一、语言:辛辣和率性
角色在电影中说话的声音都有一定的音色和音域,以及一定的音量、速度和节奏,而且还可以作为富有表现力的音响效果在电影声音创作中得到应用。因此在进行电影叙事和角色扮演时,声音的创意设计不容忽视。……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