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化促进法在湘阴实施过程中的喜与忧
2016-11-22湘阴县农业机械管理局杨立华
时代农机 2016年10期
关键词:农业
■湘阴县农业机械管理局 杨立华
农机化促进法在湘阴实施过程中的喜与忧
■湘阴县农业机械管理局 杨立华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自2004年11月1日实施以来,至今已12年整。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的实施有效地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和新农村建设。但从湖南湘阴县的实践看,喜中有忧。要深入贯彻实施农机化促进法,还须继续不断努力,特别是以农业为主导产业的县政府更应无条件依法促进农业机械化。
1 湘阴县贯彻实施的初步成果
湘阴县位于湘资两水尾闾、南洞庭湖滨,总人口77.9万,耕地面积50200hm2(73.5万亩),是全国重要的高品粮生产基地县。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颁布之日起,湘阴县根据中央和省市的统一布置与要求,先后出台了“平安农机”创建实施方案、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发展措施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有力促进了全县农机化事业的发展,为推动农村经济和新农村建设做出了巨大贡献。2011~2015年的5年间,湘阴县获得国家农机购机补贴资金累计达1.286亿元;农机拥有量大幅增长,至2015年末全县农机固定资产总值达8.5亿元,农机总动力达96.71万kW,各种配套机具25.05万台,年平均增长2.5万kW以上;农机化作业水平明显提升,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78.3%。2012年湘阴获全国农机大户示范点先进县,2013年成功创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
(1)农机发展的责任意识得到进一步强化和提升。专门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和农机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和有关部门成立了相应的工作班子,安排专人负责,专管专抓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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