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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曾祺的拳路

2016-11-21卞毓方

中国青年 2016年17期
关键词:吴宓潇湘赵树理

文-卞毓方



汪曾祺的拳路

文-卞毓方

汪曾祺写人,

喜欢开门见山,

更以细节见长。

汪曾祺写人,喜欢开门见山。譬如写他在西南联大的老师吴宓:

“吴宓先生相貌奇古。头顶微尖,面色苍黑,满脸刮得铁青的胡子,有学生形容他的胡子之盛,说是他两边脸上的胡子永远不能一样:刚刮了左边,等刮右边的候,左边又长出来了。”

又譬如写他在北京文联的同事(也是领导)赵树理:

“赵树理是个高个子。长脸。眉眼也细长。看人看事,常常微笑。”

汪曾祺写人,更以细节见长。以写吴宓为例:

吴先生讲《红楼梦》,“他一进教室,看到有些女生站着,就马上出门,到别的教室去搬椅子。吴先生以身作则,听课的男士也急忙蜂拥出门去搬椅子。到所有女生都已坐下,吴先生才开讲。吴先生讲课内容如何,不得而知。但是他的行动,很能体现‘贾宝玉精神’。”

“文林街和府甬道拐角处新开了一家饭馆,是几个湖南学生集资开的,取名‘潇湘馆’,挂了一个招牌。吴先生见了很生气,上门向开馆子的同学抗议:林妹妹的香闺怎么可以作为饭馆的名字呢!开饭馆的同学知道他的执拗的脾气,提出一个折中的方案,加一个字,叫做‘潇湘饭馆’。吴先生勉强同意了。”

吴宓乃名教授,为之剪影写照者甚多,如钱穆、李赋,传达的,无非是视学术为生命,认真备课,诚恳宣讲,注重仪表,风度翩翩等等。让我说,倘若只允许举一个例,那么,没有比上课给站着的女生搬椅子一事更为传神的了——他的留学西洋的背景,他的相貌奇古,而诗性奇浓的气质,他的贾宝玉式的痴情,毕露无遗。

倘若允许再举一例呢,抗议蠢劣学子以形而下的饭馆,亵渎林妹妹的香闺“潇湘馆”的美名,就是顺理成章、合铆合辙的了,此事足以入选当代《世说新语》。汪氏看似漫不经心,信手拈来,实则匠心独运,入木三分。

写赵树理的细节则有:

“他是个农村才子。有时赶集,他一个人能唱一台戏。口念锣鼓,拉过门,走身段,夹白带做还误不了唱。下班后他常一个人坐在传达室里,用两个指头当鼓箭,敲打锣鼓,如醉如痴,非常‘投入’……不过他的高亢的上党腔实在有点吃他不消!他爱‘起霸’,也是揸手舞脚,看过北京的武生起霸,再看赵树理的,觉得有点像螳螂。”

“他的字写得很好,是我见过的作家字里最好的,他的散文《写金字》写的大概是他自己的真事。字是欧字底子,结体稍长,字如其人。他的稿子非常干净,极少涂改。他写稿大概不起草。我曾见过他的底稿,只是一些人物名姓,东一个西一个,姓名之间牵出一些细线,这便是原稿了。考虑成熟,一口呵成。”

“他和老舍感情很好。每年老舍要在家里请市文联的干部两次客,赵树理必到,喝酒,划拳。老赵划拳与众不同,两只手出拳.左右开弓,一会儿用左手.一会儿用右手。老舍摸不清老赵的拳路,常常败北。”

赵树理是农村才子,爱唱戏,爱“起霸”, 揸手舞脚,有点像螳螂,见出了他俗的一面。也许是习书落下的洁癖,稿子整齐清爽,看上去很舒服,又见出了他雅的一面。亦雅亦俗,大雅大俗。赵树理写得一手欧字,结体稍长,如其人。

注意,是说他字好,在见过的作家中拔尖,不是说他文章如何出众。汪曾祺对赵树理的文章有所保留,你没看出来?嗨,这个不难,只要琢磨一下两人文风的差异就会明白,赵树理喜欢板话、评书,汪曾祺强调汉字主要是靠眼睛欣赏,而不是靠嘴巴讲,靠耳朵听。——这是你的分析,他并没有公开说?——哈哈,他当然不会公开说,这就是汪氏散文的高妙:留白。

赵树理爱喝酒,爱划拳,出拳左右开弓,连精于拳道的老舍都招架不住。这也难怪,老舍是市民才子,市民才子碰到农村才子,一时半会还吃不透对方的拳路。

责任编辑:赵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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