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资治通鉴》看魏晋之际正统法律思想所受挑战
2016-11-19余梁
法制与社会 2016年4期
摘 要 形成于汉代的儒家正统法律思想,在魏晋之际受到了挑战。魏篡汉、晋篡魏、五胡乱华等政局波动,考验着统治秩序方面的正统思想;对待宗室的态度与汉代相比截然相反;在废汉制改行“九品中正制”的同时确立中央与地方势力平衡的选人思想;出现依法考核官吏的考课制思想;在制律、理狱问题上否定汉代将刑法视为卑下之事的思想;哲学上出世思想挑战着以入世和关注现实为特点的官吏行为正统理念。
关键词 《资治通鉴》 正统法律思想 魏晋
作者简介:余梁,青岛大学法学院法律史专业在读硕士研究生。
中图分类号:D9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6)02-003-04
本文所说“魏晋之际”指魏和西晋时期,“正统法律思想”指汉代形成的冠以儒家名义的官方法律思想。
魏晋时期,与汉代相比,社会发生很大变化。不仅是战事多了,人口少了这些看得见的变化,还有思想上看不见的变化——人的表达更率真随意了,办事更实在了。法律思想方面,魏晋的一些新现象实实在在是在挑战着汉代正统。
目前学术界对于《资治通鉴》中在这些方面的体现研究甚少,没有搜索到相关研究成果。
一、正统
汉代正统思想中没有哪一条比皇位正统观念受到的挑战更多了。魏篡汉,晋篡魏,五胡乱华,一系列天崩地裂般的巨变让人无法找到正统。
司马光也受到一定困扰,因为他编排纪年总要有“正闰”,魏篡汉之后,刘备自立,曹魏和蜀汉谁才是“正闰”?单为了这个问题,司马光就写了好多,来解释为什么蜀汉不算继承了汉,东晋却算是继承了西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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