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拈管三悟

2016-11-16何季麟

文艺生活·上旬刊 2016年9期
关键词:仙气心法道场

何季麟

拈管之艺,专指国画和书法。愚之拈管,惟书法耳。自幼发蒙,拈管数十载,成就微薄。然而,自身学习与实践,亦有一些体悟,至少在以下三个方面,有诸多自以为是的心得。

一、书法要重技法,更要重心法

何为技法,就书法而言,是指书法创作的基本方法,诸如笔法、结体、造形、布白、章法等等。技法乃基本功,书写者依真、行、隶、篆、草的基本要领和书法美学的基本特征,十年磨一剑,功到自然成。俗话说行家一出手,就知有没有。技法于书法者是立家之本,必须抱定终身,来不得半点懈怠。而心法则指书写者学识的涵养。如果说技法是十八般武艺,心法则是内功绝学。依愚之见,能被称为书法家者,除熟练的技法外,还得有胸间三气:一曰静气,心要静下来,静若处子,安若闲士,功利务尽,燥戾不存;二曰文气,读书万卷,学贯古今,文化修养达到相当程度,自然厚积而薄发,所谓“腹有诗书气自华”是也。三曰雅气。书法是最简单也是最高深的艺术,是集中国传统文化之大成。所以,书法的审美体现诸多古文人的情怀,也代表着书法优劣的评价标准。宋代大学士苏东坡云:吾虽不善书,晓书莫如我。这是一种文人对书法的自信。古人把书法分为真、能、神、逸四品,能达到神品尤其逸品之境界者,必须“心法乎上”,修炼深厚的字外功。诚如唐代大书法家虞世南所言“书道之妙,必资神遇,不可以力求也;机巧必须心悟,不可以目求也”。心法来之于学识,也来之于天赋。心法悟不了,只能囿于书匠之囧,岂不憾哉!

二、书法要有仙气,也要接地气

书法是书写的艺术形式,来自于书写,又必然高于书写。书写者通过创作才能的体现,使之达到艺术的境界。其中倾注了书写者对书法技能的运用、情感的释放、美学的表达,甚至还包括品格的渗透。“字如其人”就是形象化的刻划。作为高于生活的艺术,书法作品要予人超凡脱俗之感,这就是仙气。没有仙气,就不免流俗,也就不成为艺术了。古代的书法大家尤其宗师,如王羲之、怀素、米芾等,莫不超然洒脱,仙气十足。但必须强调的是仙气是内修的,从作品流露的,而不是外装的、用旁门左道表现的。着一身所谓文人的装扮,用一些江湖的技艺,写一些大家看不懂的内容,那不是艺术使为,是走火入魔、误入歧途。仙气给人愉悦、让人享受,既能悦己,更能悦他。如果书写者只是孤芳自赏,一味追求自己的“仙气”,那就偏离了书法的正确轨道。因为书法也好,艺术也好,都是为人民大众服务的。书法的仙气,绝不能脱离地气,让书法艺术服务人们、服务社会,是每个书法家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责无旁贷的选择。书法要与时俱进,要有所创新,但创新是在继承中创新,是在大众审美的取向上创新。离开了人民大众的土壤,失去了书法艺术赖以生存的地气,它就可能被束之于象牙塔,而走向颓废没落。这绝不是危言耸听。当然,注重地气不是要随俗。书法既是大众艺术,更是高雅艺术。孰真孰伪、孰优孰劣、孰美孰丑、孰巧孰拙,都需要大众审美有个正确的认同,不断提高大众审美的层次,这恰恰也需要书法界的引导和助推。

三、书法要有市场,还得有道场

与古代不同,当今书法家许多以此为业,是靠书法吃饭养家的,其重视市场取向无可厚非。身处商业社会,追名逐利具有一定的共性,而不食人间烟火者毕竟只是少数。愚虽不是职业书法家,但也不想免俗,也希望自己的作品有人欣赏,有人润笔。市场在放大书法艺术的效应,在把书法艺术推向一个新的领域,潮流不可阻挡。但这是不是书法艺术发展的主流,值得书法界同仁认真思考。书法在市场经济中必然打上商业的烙印,如果让其在商业炒作中随波逐流,终有一天书法作品将只是一件商品,而不是艺术品。那将是书法艺术的悲哀。如何保持书法艺术的纯洁性或者说艺术之本,需要社会建立科学完善的书法艺术市场准入机制和社会评判标准,使书法作品的艺术性不为铜臭湮没。而更重要的一个方面,是要书法界同仁以高雅艺术为共同取向,以健康创作为共同追求,以为社会提供优良作品为共同使命,于市场之外搭建不同地域、不同人群、不同流派的书法道场。兹以为道场是书法爱好者的乐园,是授业传道的学堂,更是弘扬书法艺术的殿坛。道场可以作为书法家的主要活动载体,甚至可以考虑以此取代各级日益行政化的书法协会组织。书法家主业是创作,应该以艺术为己任,与自己的志同道合者,孜孜不倦地问道弘道,追求艺术的伊甸园,这样能为市场提供又多又好的书法产品,也能为人民大众提供取之不竭的精神食粮。倘能如此,功莫大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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