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破——抓住混改难点
2016-11-16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以下简称混改意见指导意见之后作为第一个配套文件最先出台足见中央对混改的重视程度
国企管理 2016年1期
《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以下简称《混改意见》)在《指导意见》之后,作为第一个配套文件最先出台,足见中央对“混改”的重视程度。
突破——抓住混改难点
《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以下简称《混改意见》)在《指导意见》之后,作为第一个配套文件最先出台,足见中央对“混改”的重视程度。

实际上,混合所有制改革是深化国企改革的主线之一,也是深化国企改革的难点,国务院先期出台混改专项文件,地方在实践中不断完善着混改细则,使混改出现了层层推进、积极探索的崭新局面。
重点凸显
《混改意见》明确了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总体要求、核心思路、配套措施,并提出了组织实施的工作要求。
混改的分类施策、分别推进是一大亮点。对于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国有企业,混改是“稳妥推进”;主业处于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的商业类国有企业,混改是“有效探索”;公益类国有企业,规范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是“引导”。
其中,对于牵涉很多的“主业处于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的商业类国有企业”做了尤为详细的规定,细化到每一个行业将如何做。虽然这类行业和领域的国企都要求国有独资或绝对控股,但针对不同行业和领域,也对非国资参与度提出了不同的要求。例如,对重要水资源、森林资源、战略性矿产资源等开发利用,允许非国有资本进入,依法依规有序参与开发经营;对核电、重要公共技术平台、气象测绘水文等基础数据采集利用等领域,支持非国有企业投资参股以及参与特许经营和政府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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