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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蒲松龄之“孤愤”说

2016-11-14杨子彦

明清小说研究 2016年1期

·杨子彦·



论蒲松龄之“孤愤”说

·杨子彦·

摘要关于蒲松龄提出的“孤愤”,现有研究聚焦于“愤”,对于“孤”则相对忽视,实则二者密不可分:作者是以个体的关系之孤、环境之孤、不公之孤三种形式,全面展现和表达时代之“愤”、社会之“愤”,通过想象和虚构来祛孤泄愤,以此来获得现实中不可实现的替代性满足,实现个人价值。蒲松龄的“孤愤”说,是传统“发愤”说的重大发展,体现了清初小说创作刻画现实的深刻程度和以艺术改造世界的高超水平,对后世的小说理论和创作有着直接和深远的影响。

关键词蒲松龄孤愤祛孤泄愤

蒲松龄在《聊斋自志》中说:“集腋为裘,妄续幽冥之录;浮白载笔,仅成孤愤之书”。“孤愤”被当作《聊斋志异》的灵魂、蒲松龄创作的动机等,学界对此多有研究,基本上沿承发愤著书、不平则鸣之说,结合蒲松龄的身世遭遇和小说内容加以阐释,聚焦于“愤”而对“孤”则或以孤独解释,或直接略过①。这是不能完全展现蒲松龄“孤愤”之内涵的。和传统的“发愤”说相比,蒲松龄利用了小说这一文体的特点,对于个体和社会现实之间的种种矛盾与冲突进行了艺术化的描写,是以人际关系之孤、地理环境之孤、社会不公之孤来表达时代之愤、社会之愤。

一、人际关系之孤

所谓人际关系之孤,最突出的表现是“少孤”现象。《聊斋志异》故事共有491则,明确指出主人公“少孤”、“失怙”的有21则②:王子服“早孤”(《婴宁》),桑生“少孤”(《莲香》),詹氏“六岁失怙恃”(《珠儿》),刘海石“失怙恃”(《刘海石》),罗子浮“父母俱早世”(《翩翩》)……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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