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两型化审批评价指标体系研究—以株洲云龙示范区为例
2016-11-10王军艳刘彬斌
城市学刊 2016年1期
关键词:评价
王军艳,刘彬斌
建设项目两型化审批评价指标体系研究—以株洲云龙示范区为例
王军艳1,刘彬斌2
(1. 长沙理工大学交通运输工程学院,长沙 410004;2. 湖南工业大学财经学院,湖南株洲 412000)
通过以株洲市云龙示范区为建设项目两型审批评价对象,运用层次分析法作为指标权重确定方法、模糊评价法作为建设项目两型化审批指标体系的验证方法,分别从环境保护、水土保持、节能、社会稳定四个方面为建设项目两型化审批构建一个较为合理的评价指标体系,其中包括4个一级指标和15个二级指标。从云龙示范区建设项目两型化审批评价的结果可以看出该评价指标体系是切实可行的。
建设项目;两型审批;层次分析法;模糊评价方法
十七大会议胜利召开之后,长株潭城市群和武汉城市圈被定为“两型社会”实验区,同时享受着先行先试的政策创新特权。长株潭城市群具有集农业、工业、能源和交通于一体的优势,所以才有如此高的实验价值。建设项目是经济发展的先行者,那么建设项目的审批过程也要走“两型化”道路。在建设两型社会的大背景下,株洲市云龙示范区从“两型”建设试行标准的发布到《株洲市云龙示范区建设项目两型综合评审试行办法》的试行,再到《株洲市云龙示范区两型集成审查,行政并联许可试行办法》的颁发。[1]可以看出政府部门对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标准在不断调整。建立科学合理的建设项目两型评价指标体系,可以促进建设项目两型审批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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