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营改增后地税部门职能定位探析

2016-11-02田晶晶

财经界·下旬刊 2016年17期

田晶晶

摘要:全国范围内的“营改增”改革工作由2016年5月1日正式开展,“营改增”将带来纳税义务、纳税地点的改变,也将带来国税、地税机关业务分工及办税方法的变化。“营改增”后,原属于地税部门征收的营业税将改为由国税部门征收的增值税,“营改增”是征管体制改革和减少纳税人税收负担的重要举措。本文通过简述“营改增”的基本内容,及改革必要性,结合“营改增”后地税部门的影响,总结“营改增”背景下地税部门的职能定位建议。

关键词:营改增 地税 职能 定位

一、“营改增”概述

2012年1月1日起我国在上海市开展了“营改增”的序幕,“营改增”工作预计在十二五期间全面覆盖国内各地区各行业。税收收入统一由中央管理,再通过财政拨款的方式分配到各级财政,用于本级政府的预算支出。在上海市的“营改增”试点工作中,将原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的交通运输业和现代服务业纳入增值税的征收范围。实现全面“营改增”改革后,增值税的征收范围将覆盖建筑业、金融保险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行业。全国范围内的“营改增”工作于2016年5月1日正式进行,从5月1日起,全部原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的行业都改征增值税。银行业作为金融保险业也会纳入“营改增”的改革范围内。“营改增”带来的是征收方式的改变,原本由地税部门征收的营业税全部变为由国税部门征收增值税。同时,会带来税率上的改变,营业税的税率大致分为建筑业的3%、服务业的5%等,而增值税适用11%、17%、3%等税率。……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