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项目化治理中的权力异化及其衍生效应
2016-10-27毛益民
公共治理研究 2016年5期
毛益民
(浙江工商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浙江 杭州 310018)
地方项目化治理中的权力异化及其衍生效应
毛益民
(浙江工商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浙江杭州310018)
项目化本质上是一种以资源整合为手段、以任务执行为目标、以临时团体为主体的非常规治理模式。地方政府在治理实践中广泛采用项目化运作,主要源于组织与制度环境所产生的多重动力,包括财政资源的获取、官僚弊病的弥补、外部精英的吸纳以及政绩信号的显示。然而,在项目化运作实践中,公共权力面临诸种异化风险,如项目发包中存在着寻租设租机会、项目执行团体存在权责背离的趋势及项目设计中可能会被嵌入私人利益。权力异化还存在两种衍生效应:一是规范权力运行的常规性程序被“仪式化”,二是组织不确定性导致人身依附关系的强化。因此,必须明晰项目化运作中的权责关系,完善其社会问责体系,以推动地方治理的法治化。
地方治理;项目化;权力异化;衍生效应
观察近年来中国政府治理模式的变迁,一个典型特征就是呈现出“项目化”的趋势,各式各样的公共项目,在地方政府的大力推动下,如雨后春笋般涌现。折晓叶认为,“90年代以来,‘项目’一词越来越广泛和深入到城市化过程中,‘项目制’作为一种制度思维,已经从财政转移支付领域扩展到地方政府治理辖区的各个领域”[1]。地方政府为何如此广泛地采用项目化运作,这种治理模式会对公共权力的运行造成哪些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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