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个税改革后工资薪金项目的纳税筹划
2016-10-26连美莲
财经界·下旬刊 2016年15期
连美莲
摘要:当今社会现在个人收入的来源和形式日趋多样化,那么如何在依法纳税的前提下,通过筹划,减轻税负,也就成了一些纳税人急需面对的问题。本文以此为背景展开讨论,阐述了对工资薪金纳税筹划的理解,具体介绍了个人所得税之工资薪金所得纳税筹划的意义及其必要性。
关键词:工资薪金 纳税筹划 个人所得税 财务活动 税收利益
本文针对当前我国经济发展的现状对个人所得税税收筹划进行探讨,将有利于纳税人保护自身财产的最大收益,从而达到降低税负的目的,减少纳税人的纳税成本。随着经济的发展,生活水平的提高,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税法的修正,个人所得税收筹划将具有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
一、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纳税筹划的原理
想理解纳税筹划的概念原理,应该先理解个人所得税的概念。个人所得税的概念。所谓的个人所得税是以纳税人个人取得的所有应税所得为征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对象为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外的所有收入,以及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1年的个人,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征收的一种税。总的来说,个人所得税与我们密切相关,其中和我们大部分所熟悉的个人所得税就是工资薪金。
二、改革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前后的比较
(一)起征点的影响
2011年7月1日,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将修改的重点主要集中在个税起征点和税率级距的调整上,个税起征点由原来的2000元提高至3500元,还适当扩大了低档税率和最高档税率的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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