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效果分析及完善建议*
2016-10-24王德胜黄钰
中国检察官 2016年17期
关键词:程序
●王德胜黄钰*/文
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效果分析及完善建议*
●王德胜**黄钰***/文
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检察院自2014年8月试点刑事案件速裁程序以来,建立并完善了多项措施落实试点工作,有效节约办案时间,提高办案效率,目前试点工作中存在速裁程序适用范围窄、法律文书程序复杂、社会调查程序缓慢等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
刑事速裁 试点效果 完善建议
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有利于节约司法资源,提高诉讼效率,节约诉讼成本,对于及时惩治犯罪、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充分发挥司法为民功能也具有重要意义。
一、汉阳区人民检察院开展试点前的相关情况
2014年6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速裁决定》),授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北京等18个城市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同年8月,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检察院被确立为武汉市的试点单位。作为中部省会城市的基层检察院,案多人少是汉阳区人民检察院长期存在的客观情况,通过如下数据能更能清晰反应这一特点。
(一)基本情况
1.武汉市公诉机关2011年至2013年办案概况。公诉人164人(各区院公诉科及市院公诉处),全市总办案量如下表:

2.汉阳区人民检察院公诉部门人员结构及办案分工。2014年,汉阳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未检科均参与公诉案件办理,时有干警9人(含两科科长2人,公诉科副科长1人),辅助人员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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