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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诈骗案 连环局中局

2016-10-22唐宁

蓝盾 2016年9期
关键词:朱先生诈骗案杨某

唐宁

近日 北京警方通报了一起新型融资理财合同诈骗案。受害人朱先生为筹集周转资金跌入连环骗局之中,被两个诈骗集团盯上。

A集团以5倍回报为诱惑,让朱先生出资1.2亿元做理财投资,准备骗取这笔本金;朱先生拿不出这么多钱,就找B集团借高利贷。B集团给他介绍了“银主”龚先生,双方约定借款1.2亿元,日息2‰。B集团和龚先生就盯上了这每天24万元的利息。

朱先生在交了5万元定金、3天利息共计77万元后,仍未收到1.2亿元借款,他心生疑惑随即报警。东城公安分局经侦支队在调查60小时后破获此案,抓获11名犯罪嫌疑人。记者获悉,此案是近年来东城首个新型理财诈骗案。目前,犯罪嫌疑人均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工作中。

找人借钱做理财 交3天利息发现被骗

受害人朱先生回忆说,他是一名四川籍的小老板,平时零零散散做些买卖也赚了点钱,但一直没做上大生意。一次偶然的机会,他得到了一个商机——做韩国电暖宝项目。但他随即意识到,自己平时的小本生意尚且周转不开资金,更别说做大项目了。

不久,朱先生跟朋友路某吃饭时,透露出自己资金周转不开的困难,路某说他有办法帮忙解决问题。随后,路某安排朱先生跟一名自称“来自中央”的“郑处长”吃饭。朱先生说,席间他们商谈了一个投资理财项目,“说能让我现有的钱变多”。

“郑处长”向朱先生承诺,只要对方出资1.2亿元做投资理财,到期后就连本带利5倍返还。朱先生听了十分心动,但坦言自己拿不出这么多本金。“郑处长”便出主意说,可以找那些做“摆账”生意的人借钱。所谓“摆账”,就是“银主”(出资方)将资金以客户的名义存入银行,暂时“摆放”到客户的账上,名义上充当客户的资产,客户按照合同付给“银主”一定的利息。

朱先生回去后打听到有人做“摆账”生意,经人介绍认识了一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老板黄某,黄某让朱先生联系自己的下属杨某。杨某自己没钱,介绍了一位“银主”龚某给朱先生认识。朱先生和杨某、龚某等人在北京见面,为了取得朱先生的信任,龚某出具了自己的银行账户明细,证明他的账上确实有1.2亿元。

随后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约定龚某借给朱先生1.2亿元,朱先生按2‰的日息,每天还利息24万元。签合同时,朱先生交了5万元定金。接下来的三天,朱先生一共还了72万元利息,但一直没有收到1.2亿元借款。

朱先生心生疑惑,到银行查询“银主”龚某的账户明细,发现里面根本没有钱。如梦初醒的他急忙报了案。

警方60小时破案 抓获11名犯罪嫌疑人

接警后,东城公安分局经侦支队立即开展调查,据办案民警介绍,他们第一次遇到团伙如此复杂、情节如此波折的高息理财诈骗案。

根据受害人朱先生的描述及提供的相关证据,警方断定这是一起蓄意设局的诈骗案件。诈骗团伙以高息理财为诱惑,布下一个又一个圈套,骗得受害人不断地往里投钱。在初步调查之后,警方开始立案侦查。

在民警打算进一步调查取证时,朱先生又提供了一条非常重要的线索。他告诉警方,骗子们还没有发现他已报警,仍和他保持着联络,意图继续行骗。民警得知此情况后,让朱先生稳住骗子,装作什么都没发生,为警方侦查争取时间。随后,民警迅速出击将回到宾馆的4名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民警根据4人的供述,蹲守在涉案地点,从下午3点等到晚上9点,终于将7名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

警方历时60个小时,破获了这起诈骗案。目前,涉案的11名犯罪嫌疑人均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工作中。

用“拉抽屉”方式 造1.2亿元存款假象

据记者了解,东城公安分局经侦支队的探长李斌介绍,他们用了将近一个白天的时间才理清了案件所有的来龙去脉,原来,事主朱先生实际上掉进了一个连环理财诈骗案的骗局中,一伙儿骗子盯上了他的本金,而另一伙儿骗子盯上了他的利息。

据侦查员进一步调查,警方发现,朱先生的朋友路某在这场骗局中扮演着“中间人”的角色,他给事主朱先生介绍的实际上是A集团的诈骗团伙,也就是瞅准1.2亿本金的诈骗团伙,而那位自称“处长”的男子郑某实际上只是A集团诈骗团伙的最底层,郑某上面有领导“任某”,任某的上面还有“胡老”和“钱总”。他们没有明确的分工,靠的都是嘴皮子上的功夫,甚至连公司和办公室都没有,也没有带朱先生参观过,就设下高息理财的局,引事主上钩,一旦上钩,就将事主的本金卷跑,消失得无影无踪。

经警方了解,B集团是借着一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名义而设局诈骗的。

该集团杨某带着“银主”龚某出现在了朱先生的面前,为了使朱先生相信,龚某还向其出示了自己银行账户的流水单,朱先生信以为真,双方约定每日支付千分之二的利息,随后签订合同。

“实际上龚某的账户在6月23日时根本没有任何进出账,他的大额账单是伪造的。经过调查,龚某的银行账户在24日出现过变动,确实有一笔1.2亿的资金进账,但随后过了不久又立刻被转出,这在他们圈内有一个专业的名词,叫‘拉抽屉。”侦查员说,这也是后来警方认定龚某参与了这起诈骗骗局的重要证据之一。

六七十岁老人占多数 全靠嘴皮子诈骗

这个设下连环骗局的集团是怎样构成的?经审查,涉案A集团中的嫌疑人年龄均偏高,在60岁至70岁之间的就有6人。

据一名冒充中央某处处长的嫌疑人郑某供述,他所在的A集团与B集团并不相识,A集团的嫌疑人没有职业,但他们在行骗时,通常冒充中央某处的领导,对外谎称自己在中央有很硬的关系,然而实际上,他们只是一帮外地来京的打工者,没有稳定的职业,甚至没有一套自己的住房,如果骗得钱多,就住在东单附近一家300块钱一天的小旅馆内,如果骗得钱少就住在更便宜的地下旅馆,而在该骗局中,他们瞄准的是“银主”的本金1.2亿。

而B集团是借助一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掩护,嫌疑人大多在该公司上班,有正当的职业,此次作案是受了老板黄某的指使。

据杨某供述,他的确在此骗局中获了1万块钱的利,但他是受老板黄某同意而实施的诈骗,他在公司供职,一切事情都是按照老板吩咐去做。

而在这场骗局中“银主”龚某一天能挣三四万块钱,老板一天挣3万多块钱,而杨某一天挣1万块钱左右。

目前,涉案11名嫌疑人因合同诈骗罪已被东城警方刑事拘留。

(摘自《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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