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给侧改革须重知识产权保护
2016-10-21蔡恩泽
董事会 2016年4期
关键词:国家
蔡恩泽

为了鼓励创新,增加知识产权的储备量,许多国家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受理时间,以提高审批效率。如美国专利和商标局成立的200年间,对外共授予600多万件专利,其中第一个100万件专利花了大约100年时间,此后第二、第三、第四个100万件专利分别花了大约50年、25年、12年半,耗费时间呈半数递减。
一个没有核心竞争力的民族在国际上抬不起头,也没有话语权。创新是核心竞争力的源头,知识产权保护是其盾牌。越来越多的国家正将知识产权保护提升为国家发展战略。
在美国,对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由来已久。1789年开始实施的《宪法》第一章第八条第八款指出,国会有权“保障著作家和发明人对各自的著作和发明在一定的期限内的专有权利,以促进科学和实用艺术的进步”。此后,美国又先后制订了《专利法》、《商标法》、《版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互联网法》和《软件专利》。为了全面执行世界贸易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规定的各项义务,1994年12月8日美国政府制订了《乌拉圭回合协议法》,对知识产权法律作了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自上世纪80年代起,美国为重新执掌世界经济之牛耳,获取强势地位,陆续采取了一系列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重大举措。在日本,2002年制定了《知识产权战略大纲》,成立了跨政府部门的知识产权战略会,要将日本发展成“全球屈指可数的知识产权大国”。此外,俄罗斯、印度等新兴市场国家也都把知识产权保护纳入国家战略。
眼下,国际知识产权保护正呈扩大化、多元化、牟利化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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