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新闻自由与媒体责任
2016-10-21苗露露
俪人·教师版 2016年5期
苗露露
【摘要】新中国成立后,随着社会主义新闻事业体系的建立和新闻自由在法律中得到确认,社会主义新闻自由在物质上和法律上得到了保障,成为广大劳动人民真正享有的权利。但是,由于“左”倾思想在意识形态领域中从有所抬头发展到占据主导地位.新闻自由的发展遭受了重大挫折。新中国成立后新闻自由发展过程中的失误,为以后新闻自由的渐进发展积累了重要经验,留下了深刻启示。本文对新闻自由与媒体责任进行了分析,旨在唤醒新闻媒体的责任意识,使新闻媒体能够以公众的信息需求作为出发点,承担起自己应该承担的媒体责任。
【关键词】新闻事业 新闻自由 媒体责任
一、关于新闻自由
新闻自由也叫出版自由,最早是由西力资产阶级提出来的。新闻自由在全球范围内已经成为人们的理想和信仰。但是,人们对新闻自由问题的理解纷纭繁复、混乱不清。有人认为,新闻自由的第一标准是允许存在“独立媒体”,媒体不属于官方。非政府所办;有人认为,新闻自由的第一标准是媒体对政府坚持“批判”立场,实行全方位监控;有人认为,新闻自由的标准包括开放”报禁”和“言禁”。实现办报自由、报道自由、批评自由、竞争自由等。有没有一种“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新闻自由标准。让大家都能接受、遵循和实践呢?应当说,目前还没有一个被普遍接受和认可的“公认的标准”。
人们对新闻自由的理解和评价上出现多种说法,与人们在谈论新闻自由问题……p>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