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外土地征收制度比较
2016-10-21张立宁
中国房地产·学术版 2016年7期
摘要:土地征收制度的中外區别主要体现在法律支撑体系、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土地征收补偿程序等方面。我国的土地征收制度在立法、征收目的和范围、征收补偿标准及征收补偿程序方面都存在不足和缺陷,借鉴国外较成熟先进的土地征收制度,应从立法、完善补偿范围、提高补偿标准、改进征地程序等方面对中国的土地征收制度加以完善。
关键词:土地征收制度,征收补偿,借鉴
中图分类号:D923.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1-9138-(2016)07-0023-30 收稿日期:2016-05-17
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目的或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定程序,强制性地取得原土地权利人的土地权利,并给予经济补偿的行政行为。在私有制国家,征收土地是公权力人对私人土地财产权的一种割让,在我国则表现为将集体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
各国(地区)土地征收制度的相似点表现为:土地征收是政府的特有权力,征地的主体只能是国家;必须是因公共目的才能实施土地征收;土地征收必须给予一定的补偿。但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各国又有自己的特点,存在不同程度的差异。具体而言,中外在土地征收制度上存在的差异主要表现在土地征收的法律支撑体系、土地征收目的和范围、土地征收补偿、土地征收程序四个方面。
1 国外土地征收制度
1.1 国外土地征收制度的宪法基础
无论各国实行何种性质的经济制度,保护社会成员的私有财产权都是一项基本的宪法原则。土地征收作为各国普遍采用的一项以强制方式取得财产的重要法律手段,涉及相对人的私人财产权益,所以必然有其权力的法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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