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友财务软件下代销业务处理探讨
2016-10-20刘根
商业会计 2016年11期

摘要:代销业务是商品销售的重要模式之一,这种销售方式一方面可以减少委托方的商品积压以加速资金周转,另一方面可以减少受托方的资金占用以降低商品经营风险,最终实现委托方和受托方的合作共赢、利益互通。本文通过一个实例,详细分析用友T3软件下受托和委托双方的业务操作流程和会计处理,并对双方的代销和自销处理进行对比分析,以期对会计实务中利用该销售模式的企业有所帮助。
关键词:用友软件 代销业务 处理流程 核算区别
受托代销业务是一种先销售后结算的业务模式,即委托方和受托方签订代销合同,双方约定由委托方先将商品发送给受托方,商品所有权仍归委托方所有,由受托方代为销售,待商品销售完成后由受托方向委托方开具销售清单,委托方据以出具正式销售发票,确认商品销售实现,从而完成商品所有权转移,同时进行款项结算。用友U8版本中有专门针对受托代销的业务处理流程,而用友T3版本中则没有提供相应的操作功能,笔者结合用友软件购销存的核算特点,总结出代销业务下委托和受托双方的操作流程和业务处理。用友软件代销业务的整个核算流程如下图所示:
一、案例介绍及说明
A企业委托B企业销售甲商品一批,数量1 000件,每件结算价为500元,成本价为350元,若B企业按销售收入的10%收取手续费,则销售价必须为每件500元,否则B企业可自行确定代销商品的销售价格。为便于简化处理,假设B企业将代销商品全部售出后开具销售清单给A企业,A、B企业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率均为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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