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保障食用农产品安全
2016-10-19杨春杰
首都食品与医药 2016年21期
关键词:经营者
●杨春杰/文
北京市怀柔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食用农产品每天都会出现在餐桌上。食用农产品的安全不仅影响着社会经济健康发展,也影响着广大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受到各级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食用农产品的监管显得尤为重要。食用农产品是经过怎样的途径来到餐桌?其安全又是如何保障的?
食用农产品范围难界定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规定“食用农产品不需办理食品经营许可”,放宽了食用农产品入市销售准入标准,弱化了食用农产品入市销售前段的经营环境、经营设施(特别是需冷藏冷冻设备)等准入条件的核查与监管,在经营环境和储存、销售标准、条件等方面存在食品安全风险。《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中规定“食用农产品,指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供人食用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而农业活动和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又有很宽范围的定义。从食用农产品概念来看,食用农产品涉及的品种较多、范围较广,经营者在实际经营过程中将一部分定型包装食品认为是食用农产品,造成销售预包装食品、无证经营等超范围经营现象发生。
管理力度相对不足
一方面,市场开办者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重市场经济效益,轻食品安全管理。对风险问题控制缺乏有效的管理措施,如:市场主办单位对禁止经营的问题产品没有及时清退,对相关进场、进货资质检验检疫证明等必备资料不进行严格审查,检查规范不到位等问题得不到根本性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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