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质量等别更新评价研究
——以长沙县为例
2016-10-18刘天清
国土资源导刊 2016年3期
刘天清
(湖南省第一测绘院,湖南 衡阳 421001)
耕地质量等别更新评价研究
——以长沙县为例
刘天清*
(湖南省第一测绘院,湖南 衡阳421001)
本文以长沙县2013年土地变更调查数据为基础,对长沙县近三年内增加的耕地和因耕地质量建设引起质量变化的耕地,进行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评价;通过外业补充调查,补充新增耕地分等因素数据及更新变化较大区域的分等因素数据;采用多因素综合评价法计算长沙县2013年耕地质量等别,并对2010-2013年间耕地的数量、质量变化趋势性进行分析研究。
长沙县;耕地质量等别更新评价;多因素综合评价法
耕地质量等级成果年度更新是国土调查的重要组成,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基础工作[1]。通过掌握和科学评定耕地的质量与分布,实现政府对土地管理由数量为主,逐步向数量、质量、生态协调发展的转变,建立耕地质量等别更新评价制度,切实加强耕地质量管理、提升耕地资源保障,为农用地流转和基本农田保护提供依据[2],对推动农业、农村发展和农民致富,建立资源节约型社会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本文以长沙县为例,针对国土资源部统一安排部署的县级耕地质量等级成果更新工作进行研究[3],按照《农用地质量分等规程》(GB/T28407-2012)[4]、《湖南省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评价技术手册》和《湖南省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评价工作方案》规定的技术路线,对县域耕地质量等级成果进行年度更新及县域内2010年与2013年耕地分等成果进行对比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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