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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毒地”背后:危废处置的监管真空

2016-10-17刘伊曼

百姓生活 2016年10期
关键词:危废环保部常州

刘伊曼

随着环保部和江苏省成立的调查组对“常州外国语学校(以下简称常外)“毒地事件”调查和追溯,与常外一路之隔的江苏常隆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隆化工)原址暴露出来诸多“历史遗留问题”和“二次污染问题”。9年前,环保部环评专家就发现常隆化工违规处置危险废物。后来,该企业又被多次发现偷排、地下埋藏危废等行为。企业搬迁后,遗留的危废物仍在持续污染,负责修复的公司被环保部督查发现违规处置。

如果不是常外“毒地事件”愈演愈烈,学生家长、李家村农民,江苏常隆化工的老职工,都不会知道彼此的存在。常隆化工老职工从2013年开始,发帖举报自己所在的企业往长江偷排污水;李家村村民们从2014年年底开始,投诉省道122工地用了散发恶臭的泥土;而常外的家长是从2015年年底开始反映学生身体出现异常。可见,起初他们的关注点不在同一地方,不完全在同一时间。但到了2016年4月,这些看似不相干的事情,被联系到一起,并逐渐揭开相互关联的真相。“常外事件”背后,是危废物处置存在监管真空和具体监管规范的欠缺。

常隆地块遗留污染问题

“常外事件”后,位于常州龙虎塘街道的常隆化工原厂址成为焦点。常州外国语学校位于这个原厂址的南侧,仅隔一条马路。2016年4月,环保部与江苏省政府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到此地,调查诸多“历史遗留问题”和“二次污染问题”。

“这个厂当年为什么要搬迁,你知道它是生产什么的吗?”近日,一位参与调查的环保专家对记者说,“异氰酸甲酯。印度博帕尔灾难,就是生产这个的农药厂发生泄漏引发。”

1984年,印度博帕尔农药厂毒气泄漏致2.5万人直接死亡,55万人间接死亡和25万人永久残废。那场事故后,大量专家和环保组织开始强烈呼吁,这类化工厂不应该布局在人口密集地区。

常隆化工建于1973年,当年叫常州农药厂,国有独资。当时它所在的常州龙虎塘周边并没有太多人。经过多年发展,2007年时,这个企业的产品包括杀虫剂、除草剂、杀菌剂、化工中间体等4大类、42种原药,涉及多种危化品原料、中间体的生产经营和多种危险废物(简称危废)的产生。与此同时,农药厂周边的居民也多起来。龙虎塘一带越来越繁华,不仅有新建企业,还有大面积住宅小区、学校、市场等。楼群交错之间还有农田。

“那时候真是臭啊,一股一股的恶臭。”就在常隆化工原址东侧的盘龙苑小区一旅馆老板史荣华说,旅馆大门正对着一路之隔的农药厂,吹西风的时候,臭味尤为明显。“农药厂黑烟盖过去,农田里菜就死了。每年农药厂都给农民补偿。”

2006年,常隆化工准备搬家。按照当时报批的环评文件,是要从常州搬到泰州,并趁着搬家完成技术改造和升级。2007年的搬迁项目环评报告中,这个农药厂“厂址敏感,搬迁任务紧迫”,不仅跟周边居民的安全距离不能满足《光气及光气化生产安全规程》(GB19401-2003)的要求,还存在诸多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

当年的环评报告还称,常隆化工过去几十年已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并且正在叠加的环境影响也尚未得到有效控制——厂区没有清污分流,初期雨水也没有搜集,全部直接排放;设备陈旧,密闭性差,无组织的排放影响周边的空气质量;连焚烧危废的锅炉也是改建的,不能符合危险废物焚烧技术规范要求。

环评专家组当时还发现,未按照国家规范处理的危废不仅是固体的,这个农药厂要产生出来的一些废酸也不清楚是怎么处理的。于是,在当时的环评评审记录上,专家组在总结事实后就留下一句“存在二次污染问题”,作为对企业和当地政府的提醒。但事实上,记者调查发现,这里的污染物迁移和二次污染从来就没有停歇,反而是变换着形式、变换着介质四处惹出祸端来。

新厂迁址又被发现偷排

常隆化工搬迁到长江对岸的泰州泰兴,设立新厂,名字为江苏常隆农化有限公司。

新厂投产没多久,就跟其他5家化工厂一起被抓了“现行”,也就是后来成为中国赔付额最高(1.6亿)的环保公益诉讼案例,并写进2014年度“两高”工作报告的江苏泰兴“12·19”环境污染案件。

简单的事实就是:作为“副产品”的废酸“外售”给不法企业,再转包给下家,偷偷倒进长江里。

2013年以来,常隆化工的老员工胥建伟一直在举报新厂旧厂均存在的危废偷排问题。

据《中国经营报》报道,胥建伟曾举报,常隆化工在搬迁前夕,在厂区内挖了几个长宽各50米,深5米的大坑,将危废物埋入大坑中,并用新土覆盖。“废酸偷排已经是习惯的套路。”胥建伟对记者说,他在常隆化工30多年,基本没有见到公司处理达标过一吨废水。常州市环保局一位官员也跟记者证实,当地环保对常隆化工的查处少说也有几十次了,但危废管理上确实有漏洞。

“危险废物的处理成本平均大约是3000至4000块钱一吨,而转卖给渔民可能就500元一吨了。渔民拉到江中间直接倒掉。”环保部固废中心的一位官员对记者说,有的案件若不是下游的自来水厂出了问题,倒过去追查,还发现不了。

“按理说所有的危废都应该建有档案,然后分类。哪些应综合利用,哪些不能利用,都应该有很明细的操作规程。现在综合利用有操作规程吗?迄今为止都没有。”环保部有关专家说。

环保部固废中心的官员告诉记者,现在有很多环境事件,都不再是因为大量的常规污染物排放引起的,而是因为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和处置不当造成的。对于危险品(危险化学品产品以及危险废物)的管理,相较于对常规污染物的排放浓度控制、总量控制来说,是截然不同的逻辑。污染减排、质量改善和风险防控,不应该划分为前后相继的管理阶段,而是应该同步进行。但是现在,我们的环境管理关注的重点还是常规污染物,对有毒有害的物质,却缺乏系统的管理,管理的细化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村民举报毒地土壤外运

2014年冬天,常州春江镇李家村村民们开始闻到特别难闻的气味,此处位于常州外国语学校北侧10公里左右。

“就像掉进药缸里一样,”村民徐某告诉记者,他家原来住的房子距离当时正在施工的S122省道只有几百米远。他们到工地才发现,渣土车拉来的泥土中,裹挟着各种各样奇怪的东西。有的是黑乎乎的一团,就像沥青一样黏稠,有的还掺杂着已经破烂的编织袋,里面的泥土颜色斑驳、臭气熏天。

李家村属地所在的常州滨江经济开发区环保和安监局接到举报后,给常州市新北区环保局打了一个报告,汇报了“本区域出现大量异味泥土”。

2015年3月5日,新北区环保局给经济开发区复函称,被倾倒的工程土方,来自“三江口地块土壤修复工地”(常隆化工旧址)。该地块修复工程建设单位为常州黑牡丹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记录显示,被倾倒在S122省道工地的工程土方,是非污染土方。“检测结果显示,外运土壤作为S122省道路基填土是可行的。”

在农民们持续的抗议中,S122的路基建设基本完成了,但是还余下了几千方土,就堆在了路边“做绿化用”,难以忍受的气味也一直持续散发着。

一直到2016年4月下旬,常州外国语学校的污染风波成为热点后,李家村的农民们才把这两件事给联系起来。村民薛某对记者说:“黑牡丹公司不仅是修S122的公司,同时也是负责修复常隆污染地块的公司,修复的费用是3.9个亿。他们如果直接把那边挖出来的土,运到这边来填了路基,那这个钱就太好赚了!”村民们觉得这事有文章,于是收集一些异常土块,留作“证据”。

2016年4月底,关注此事的南京市建邺区绿石环境教育服务中心拿走一些农民收集的土样,也在S122工地取了8个样本,一起送到江苏康达检测技术股份公司进行检测。结果发现,外观气味异常的样品中,有多种有毒有害物质检出,且含量相当大。比如说萘、苯、二氯苯、氯苯胺等有毒物质含量,比周边其他土壤相差几十到数千倍。

记者从农民保存的编织袋里取出少量气味异常泥土,放进一个装着两条鲜活泥鳅的小水缸里。异常的臭气顿时也从水里散发出来,水在变得浑浊的过程中,泥鳅就开始挣扎着要逃跑,35分钟之后,两条泥鳅都翻起了肚皮……

土壤危废鉴定难题

“如果按照危废来鉴别的话,这些土样我觉得应该都算是危废了。”南京绿石的工作人员戚志强对记者解释,之所以没有按照危废的技术规范去做,一个是因为成本会很高,另外,迄今为止也没有任何一家机构有危废鉴定的资质。

“常外事件”发生后,5月初,在省道工地旁边堆了一年之久的大约3000吨土方被紧急拉走,装袋封存在一家叫做“埃菲天鸿”的专门储运危化品的企业仓库中。下一步,拟送金峰水泥厂焚烧处置。

常州市环保局一位官员向记者透露,这是“参照危废管理”,但是并不代表就认定它是危废,而是保障民众切身的环境利益的举措。“这些土堆在那里,臭气扰民了,这样也是不行的。”

实际上,根据常州市环科院采样并委托澳实检测集团上海有限公司检测的结果,得出结论是“可用于路基建设”。

剩下的土方被转移暂存之后,官方又对暂存 “有轻微异味或颜色异常的土壤”取样4份送到谱尼测试集团上海有限公司检测,结果显示“样品中有少量挥发性有机物检出,但均未超过相关土壤标准,可用于路基施工。”

但是有关专家指出,究竟什么样的污染物指标是满足“路基建设”,土壤里挥发性有机物的限值标准是什么?这两点并没有国家标准或规范。常州官方的报告也没有给出解释和明确的参考系数。

据内部人士透露,2015年12月,环保部华东督查中心从常隆化工原厂址挖出33吨填埋物,也没有按照危废鉴定的方法鉴定,只是按编织袋上的标签,判断其属于危废。于是也“参照危废”管理,焚烧处置。

环保部一位专家告诉记者,危废鉴定可以根据环保部公布的名录直接认定。但一些被污染的土壤,来路不明的混合物,就比较难获得权威鉴定。

认定危废到了司法层面,就意味着刑责。根据“两高”的司法解释,违规处置3吨危废就要追刑责。但是事实上,无论是由环保部门的取证,还是没有鉴定资质的机构所做出鉴定,都很难在法庭上获得“合规性”认可。

“环保法看上去有了锋利的‘牙齿,但在这些细节上却‘咬不下去。”上述环保专家表示。

毒地修复该由谁负责

在2007年,环保部对常隆化工搬迁环评审批时,就明确提出“严格按照国家环保总局环办[2004]47号文件精神要求,针对现有厂区生产装置布设和污染情况,做好厂内地下水保护和土壤修复工作。”

环办〔2004〕47号文是规范性文件,明确“对遗留污染物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由原生产经营单位负责治理并恢复土壤使用功能”。

但在“常外事件”之后,关于“修复责任究竟归谁”的争论却蔓延开来。常州的内部人士透露,包括常隆旧址在内的三江口地块,从一开始就是政府主导修复,最终也是国资控股的企业实施修复工程。“搬走的常隆、常宇、华达等企业干脆就不操一点心了。”

据透露,常宇化工跟政府签订的搬迁协议中明确,这块土地上的所有责任和权利都交给政府。而常隆地块却留下悬念,土地使用权及责任的归属并未说明。

常隆化工的一位管理层人员告诉记者,当时搬迁时还想着这块地修复好之后能卖高价,企业也能有钱赚。但是现在看来就被动了。

“常外”风波后,常隆化工新的投资方撤离,重组也就此搁浅。常隆旧址土地修复方案做出调整,这块原本要建成商业中心的地方变成一片敞开式的公园,价值也大为缩水。

“历史责任方面,我们会积极配合政府处理好。我们以前的污染是客观存在的,关键是怎么修复?修复过程中造成二次污染该追究谁的责任?”该管理层人员说。

(据《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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