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压载水公约生效实施箭在弦上
2016-10-11吴明华
航海 2016年5期
关键词:船舶
吴明华
随着2016年9月8日芬兰作为第52个国家签约,由国际海事组织(IMO)于2004年制定并通过的《国际船舶压载水及沉积物控制和管理公约》(以下简称“船舶压载水公约”),将毫无悬念地在2017年9月正式生效。历时13年曲折坎坷,船舶压载水公约生效终于修成正果。
磨剑十数载终见落地
全球气候变暖,海洋生态环境日益恶化,“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首当其冲的祸害便是船舶压载水中水生物的扩散对海洋环境造成了毁灭性打击。遏制其蔓延之势,不仅成为全球各类气候会议、海洋论坛的强烈呼声,同时也列入国际海事组织的重要议事日程。2004年2月,在国际海事组织举行的成员国会议上,船舶压载水公约获得了一致通过。但是,各成员国签约颇费周折,是意想不到的漫长。
根据公约规定,其生效必须满足的条件是,至少有30个国家签署并对其批准、接受、核准无保留,合计商船吨位不少于世界商船总吨位的35%,达到条件12个月后才能生效。中国船级社指出,“由于公约中明确规定了不同年限建造船舶符合D-2标准的时间表,并且公约对于适用的、在生效前建造的船舶的检验发证没有任何过渡期,这是导致业界对于新造船和现有船舶何时安装压载水管理系统(BWMS)及何时申请检验发证存在困惑的主因之一。”
对于航运公司而言,这意味着每艘船舶都需要安装昂贵的压载水处理系统,使其符合公约要求,包括时间、安装、维护等项成本,自然会加大船舶建造、营运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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