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署新规
2016-10-11
小说月刊 2016年10期
戴希
在那个钱可降魔、钱可通神的国度,人人挖空心思、不择手段地捞钱是很好理解的。譬如买官卖官、坑蒙拐骗、制假贩假甚至杀人越货等,都习以为常、司空见惯。
作为强势部门,卡尔维诺警署更不例外。这家警署捞钱的方式五花八门,但署长让·普拉茨最有兴趣的最看重的还是抓嫖。
在那座城市,各类休闲中心多如牛毛,休闲中心里卖淫嫖娼者众多。卖淫者大多是钓饵,受警署暗中保护和怂恿;嫖娼者才是大鱼,只要逮捕到,警署一威胁要拘留他半个月,还要通告其家属,嫖客慌了,必定要钱给钱,给了钱也不敢要发票。这么做的好处,当然是所有从嫖客那里捞到的油水,警署都可以放心大胆地吞进肚里,不会留下一丝一毫的隐患。
捞钱易于反掌,财源滚滚而来,卡尔维诺警署每天都充满喜庆的氛围。但让·普拉茨署长仍不满意,他是狮子大开口,而且口越开越大。
还有没有新的、更快更好的捞钱方法?让·普拉茨署长开始深思这个问题。他眉头一皱,计上心来。好法子有了,那就是让部分卖淫小姐走上大街小巷,站在街头巷尾随意指认嫖客。光天化日之下,卖淫女把手指向谁,警察们就径直抓捕谁。抓到后带到警署审讯,90%以上的男人都会嘴硬,死不认账。不认账不要紧,上刑,往死里打,打得他血流如注,打得他皮开肉绽。被打者受不了了,肯定屈打成招,交完罚金走人,走后还得若无其事,三缄其口。要不,本没嫖娼却成了嫖客,家里的女人知道了还要闹,天翻地覆收不了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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