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师财务尽职调查之我见
2016-10-10邓元秀
财经界·下旬刊 2016年16期
邓元秀
一、会计师财务尽职调查的重要性
当今社会资本市场火热,许多资深会计师、律师、投行部经理等整年空中飞人,唯恐错失好项目;我认为,甄选一个好项目或者判断其风险,80%源于会计师之初步财务尽调。
去年我有幸接触一个澳洲跨国并购项目,客户委托澳洲会计所律所进行尽职调查,同时在尽调的基础上,双方拟定了收购价格二千万澳元(近1亿人民币),至差不多交割日,客户仍未收到当地会计师律师的尽调报告,由于标的巨大,客户委托我去核实会计师的尽调,去到澳洲后发现他们对尽调报告与审计报告分不清,并购合同上有明显提示,如双方对尽调结果不满意,可在合同签定之日起60日内提出异议,被收购方无偿退还保证金,60天过后该收购合约自动生效;而当地会计所认为,交割日前最后一天去实地盘点完后才可以出尽调报告,但对各种数据合理性分析、近三年的净利润推断的收购价格是否合理完全没管(本次成交价是在历史四年会计净利润600万澳元的基础上计算出并购价格二千万澳元),但当地会所仍沉湎于传统审计手段,以致客户错过了最佳犹豫期而损失近1亿人民币。
综上,会计师初步财务尽调,不管是并购、还是新三板或者IPO均是生死攸关的重要。
二、会计师财务尽职调查与审计的区别
会计师初步财务尽调不同于传统审计,主要区别在于:一是审计的目的是为了客观的反映项目审计时点的财务状况,而尽调的目的更偏向寻找过去的问题以及做出对未来的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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