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现有铁路运输收入清算办法的思考
2016-10-10吴亚
财经界·下旬刊 2016年16期
关键词:铁路
吴亚
摘要:铁路运输收入清算办法是铁路改革的一大难点,随着我国铁路运输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财务体制的改革也必须服从于整个铁路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本文从介绍现有铁路运输收入清算办法为出发点,分析其存在的不足,并提出承运清算模式的改革方向。
关键词:铁路 运输收入 清算
铁路运输收入清算办法是铁路改革的一大难点,几十年来,办法几经更迭。铁路作为网络化产业,由于跨线运输引起的运输收入内部清算问题是各国铁路面临的共性问题。随着我国铁路运输体制改革的深化,面对全路统一运价而各运输企业运输成本不同的现状,为保证各铁路运输企业规范、有序、顺利开展运输业务,建立科学、公平、合理的运输收入清算办法就显得尤为必要。
一、现有铁路运输收入清算办法
铁路运输收入现行清算办法是原铁道部2005年制定的,以“旅客运输、专业运输承运结算,普通货运分段计算,提供服务相互清算”为总体思路,主要适用于包括国铁、合资、股份、地方铁路在内的全部铁路运输企业。其中:
(一)客运清算
客票进款以列车为载体,按照“谁开车承运,进款归谁”的原则进行清算,取得客票进款的企业向提供服务的企业支付提供服务费用,包括车站旅客服务费、售票服务费、线路使用费、机车牵引费等费用。
(二)货运清算
货物运费进款清算从铁路行业来看,实行的是“分段计费、分段计算”的清算办法,即合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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