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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医事法学教育现状的若干思考

2016-09-26梁沛

卷宗 2016年7期
关键词:课程设置培养目标解决策略

梁沛

摘 要: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对于医事学科的发展有了新的要求。自我国的医事法学专业开设以来,我国前后共有五十多所普通高校开设了关于学习医事法学专业的课程。医事法学专业从1996年发展至今,历时二十年的时间为社会培养了大量的优秀人才,他们在社会的各行各业都做出了杰出的贡献。虽然医事法学教育的成果丰硕,但不可否认的是我国目前的医事法学专业同样存在着诸如专业定位不准、课程设置不够合理以及毕业生的就业方向不明的多方面的问题。本文根据医事法学专业的特点,立足于现代社会的发展需求,对以上问题进行研究分析并提出相应的改革策略,力求对医事法学教育的目标加以明确,从而为社会培养更多优秀的人才。

关键词:医事法学;培养目标;课程设置;解决策略

1 医事法学专业的教育现状分析

1.1 专业性质定位不明

众所周知,我国教育部所公布的本科专业中并没有医事法学这一专业,医事法学专业目前还只是一个法学类的研究方向,因此,医事法学这一专业的性质还没有被统一的进行定位。而在社会实践中,设有医事法学专业的高校根据自己院校特点和本校的师资力量来对这一专业的性质进行定位。从面前的效果来看,不同高校在定位这一专业的名称、学制以及学位方面都有着不同的规定。例如有些院校将医事法学专业定位为法学专业,他们的做法是在学校的招生简章上将此专业体现为法学专业的卫生法学方向或者医学法学方向甚至是卫生监督与管理的方向。学制则同一般法学专业的学制相同为四年,学生毕业后学校将受予他们法学专业的学士学位。还有一些高校将此专业定位为临床医学专业。具体表现为,在学校的招生简章上概述为临床医学专业医事法学方向。而专业的学制则和临床医学相同为五年制,那么在医事法学方向最终会出现五年、六年、七年不同的学制类别。一般来讲,学制为五年的学生毕业后被授予医学学士学位,六年的则会被授予医学学士学位和法学学士双学位,七年的则会被授予医学学士以及法律硕士学位。将医事法学专业定性为管理学专业的院校则在招生简章上将此专业体现为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医事法学方向,学之规定为四年,毕业后被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1]。

1.2 专业课程设置存在不同

设有医事法学专业的院校一般会将专业的课程划分为三个部分,即医学专业基础课、法学专业基础课以及高校根据自己的特点开设的医事法学特色课程。由于我国在这一专业的课程设置上没有很多权威指导,所以各所高校不仅在课程内容上存在着差别,而且在开课的顺序以及各专业的学时设置方面也存在着很大的出入。由于此门专业涉及到的知识较多,学校在课程的安排上便有了很大的压力,再加上学时的限制,学生在学习中的存在着很大的压力,学习过程苦不堪言。但是我们需要认识到的是,不论我们采取什么样的专业课程设置模式,都不能将法学知识和医学知识很好的融合在一起。

1.3 人才性质的界定存在差别

一些高校将医事法学教育纳入法学专业体系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培养既了解临床医学知识又能精通法律方面的专业知识的复合型人才,它主要强调学生以学习法律知识为主,医学知识为辅。另外一些院校将医师法学专业纳入到临床医学专业的培养方向,这种教育方式主要是培养学生既可以从事临床医学工作,又可以在卫生执法以及司法机关从事有关医事法学发面的工作,因此,它主要强调学生以学习医学知识为主,法学知识为辅助科目。而将医事法学专业纳入到管理学或者其他专业的培养方向是为了培养学生既能了解医学和法学知识又能掌握现代管理的知识和管理技术,为以后能够在卫生以及司法行政管理部门下工作奠定基础。这种教育模式的主要特点就是将学习医学知识和法学知识作为学生学习管理学之外的延伸,并不要求学生学得多么精深。

1.4 学生毕业后就业的方向存在差别

由于教育部没有对医事法学教育做整体的统一和规划,再加上各高校在此专业的培养方式上存在着很多差别,最终到了了学生在毕业之后会盲目的选择就业方向,不能对自己的所学的特长进行准确的社会定位。根据我多年的调查分析,以学制为六年的医师法学专业的毕业生就业情况来说,他们当中有四成左右被学校报送到各个医学院校继续就读研究生,四成左右会根据自己的情况考取其他医学专业的研究生。还有一成左右的毕业生会考取法学院校的研究生。只有一成左右的学生才会走向社会寻找工作。这种培养模式教育出来的学生最终会有大部分都会从事医疗工作。然而四年制法学院开设的医事法学专业的毕业生与普通法学专业的毕业生最终所从事的工作比没有什么差别[2]。以医学为主的六年制双学位这种高成本培养出来的培养毕业生既掌握法学知识有精通临床医学知识,学生在学习这两门知识的时候会付出很大的艰辛,不仅如此他们还需要面临考研和学校交流等多方面的困难,因此,医事法学这一专业长期处于一种低效率的运行状态。而以法学为主的医事法学专业则与普通法学本科的教育没有太大的区别并没有彰显医事法学专业的特殊性。

2 我国医事法学教育的改革建议

2.1 准确定位人才培养目标

随着我国法治化建设的速度不断加快,医事法学专业已经逐渐在众多高校中开展。医疗纠纷的案件正在呈逐年递增的态势发展,因此加强医疗卫生领域的管理已成为发展医疗卫生事业迫在眉睫的事情,这种情况下社会急需要拥有法学和医学双学士学位的专业人才。笔者认为高校在制定医事法学教育的目标时应该着眼于现代科学和教育的未来的发展趋势,并根据社会对人才的需求为指导,尽力培养能够系统掌握法学知识和医学知识的复合型管理人才。它既不是培养高精尖的法律人才也不是培养知识过硬的医学人才,而是为从事中国卫生事业而专门培养的管理方面的人才。

2.2 根据社会需求决定专业定位

医事法学教育的专业定位是由学校的培养目标来制约的,笔者及不赞成将医事法学只作为法学领域的一个研究的方向,那是因为法学院根本就没有足够的医学实力和资源来共学生们进行医学方面的学习,同样也不赞成将医事法学专业成为临床医学领域的一个分支,因为这一专业并不是为了培养优秀的临床医生而开设的。笔者认为最为科学的做法就是将之纳入到公共卫生管理的领域来对学生开展教学。高校可在毕业后向学生授予非临床医学的学士学位,并将学生的就业方向定位为能够从事卫生管理、司法行政管理等工作。

2.3 合理设置专业课程

笔者认为既然将医事法学专业定性为公共卫生管理,那么就应该针对这一专业性質进行科学合理的课程设置。在课程的安排方面,我建议保持传统的医事法学专业的一部分课程,例如关于医学方面的基础课程、法学基础课程以及一些其他的特色课程,但是我们也不能盲目的引用,必须对其中的一些内容进行调整。医事法学专业的特色课程是这个专业学习的亮点之一,笔者认为这部分教学内容可以包含一些我国医事方面的法律、法规,并对其进行系统的梳理然后形成一个课程体系向学生们介绍。

3 结束语

总之,为了培养出高素质高质量的医事法律型人才,我国高校需要不断完善医事法学教育体系并在不断的改革与探索中积累实践经验,明确医事法学专业的培养目标、优化专业课程体系建设、增加专业的师资教学队伍,以期能够培养出理论扎实与实践经验丰富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为和谐社会的建设增添动力。

参考文献

[1] 夏兴华. 新时期医事法学面临的挑战及机遇[J]. 哈尔滨医药. 2014(06)

[2] 李海滢,高熙鸽. 高校协同创新视阈下医事法学教育的出路探寻[J]. 中国高等医学教育. 20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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