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有关劳务派遣用工中的“合理避税”风险问题
2016-09-26汤丽佳
人力资源管理 2016年9期
汤丽佳
摘要:笔者目前在教育行业某民办学校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平时在工作中接触最多的是《劳动合同法》。尤其对“劳务派遣”这一用工形式的研究较为关注。本次笔者将藉由上海市出台的一系列有关劳务派遣的新政策,结合相关法律,发散思维,联想工作,重新审视并思考了工作中可能牵连的个别问题,就有关行政处罚法中的“一事不再罚原则”做浅略阐述。
关键词:“合理避税” 劳务派遣 一事不再罚 用工比例降调 劳务工作协议
一、引言:从实际工作中的“合理避税”案例引申的思考
近期,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全国大力整顿劳务派遣用工的统一部署,要求全市于2016年1月起,确保劳务派遣用工比例降调至10%的红线以下。由于笔者在教育行业某民办学校人力资源部门工作,与这项政策的实施有直接关系,因此对这项政策尤为关注。本文就藉以此政策展开思考与研究。那么,本次笔者就引用行政处罚法中的“一事不再罚原则”重点谈一谈关于劳务派遣用工中的“合理避税”风险问题。
笔者在平时的实际工作中,整天与老百姓最关心的事情打交道,那就是负责薪酬发放。因此,深知薪酬体系设计对每一位劳动者是多么重要的头等大事。在总的薪酬标准不可能有太大变化的情况下,为了能给本单位教职工谋求更多的薪资实惠,我们采取了一种在企业里经常使用的避税方式—--发放两张工资卡,具体操作方法就是同时给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与劳务工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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