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学习在高职“概论”课教学中的应用研究
——基于马克思主义的人学理论
2016-09-24谭海英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6年3期
谭海英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广西 南宁 530023)
合作学习在高职“概论”课教学中的应用研究
——基于马克思主义的人学理论
谭海英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广西 南宁 530023)
马克思主义人学理论中的人是实践的、社会的、历史的、发展的,重新审视这一观点,并指导当下高职“概论”课教学具有重要意义,合作学习恰好是“概论”课实现国家人才培养目标与学校教学目标的现实路径,也是体现马克思主义人学理论的方式方法。
马克思主义人学理论;“概论”课;合作学习;人
我国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课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学习、理解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进程,以实现能运用发展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来分析社会现实问题,提高政治、哲学素养,帮助当代大学生塑造完善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的教学目标。因此,用马克思主义思想指导当今的“两课”教学改革,是坚持这一指导思想的应有之意。
一、马克思主义的人学理论
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在宏观上是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揭露,在微观上,实则是对人的关怀。在其人学视野中,人不是概念中抽象的人,而是现实生活中活生生的、具体的每一个人,这个人不仅有血有肉,还具备星空般美丽的思想、思维与意识。并且人不仅是具体的,还是实践的、社会的、历史的、发展的。首先,人是通过人的劳动自我产生的,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人不是在某一种规定性上再生产自己,而是生产出他的全面性;不是力求停留在某种已经变成的东西,而是处在变易的绝对运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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