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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劣迹明星”的“符号”建构与消费

2016-09-22刘靖轩

新闻传播 2016年5期

【摘要】针对近年来不断出现的明星吸毒、嫖娼等违法行为,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出台“劣迹令”予以“封杀”。本文从“符号学”的角度出发,对“劣迹明星”符号本质的建构与消费进行探讨,并提出对劣迹明星应持有的态度。

【关键词】劣迹明星;符号学;符号消费

近年来,不断有演艺明星,社会名流参与吸毒嫖娼等具有十分恶劣社会影响的事件出现。针对这一情况,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于2014年9月29日发布了《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有关广播电视节目、影视剧和网络视听节目制作传播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通知》中明确规定对“有吸毒、嫖娼等违法犯罪行为者”所参与制作的电影、电视节目、电视剧、网络节目不得在电视台、影院及网站和对外交流平台进行播出播放,媒体将此通知称为“劣迹令”,也称“封杀”。

一、“明星”的符号学本质

“明星符号学”①理论的形成是建立在索绪尔语言符号学、卡西尔文化人类学符号学、罗兰·巴特的神话符号学(也即意识形态符号学)以及鲍德里亚消费符号学的基础之上的。它的内核是将明星看做“符号”,这是语言符号学的启发,实际上,我们所处的世界都是由符号构成的,而我们所认识的“明星”也是由各种文本符号建构起来,而不能够认识所谓“本来的明星形象”,因为在语言/符号之外,我们无法知道那个“本来的明星形象”是怎样的。明星只能是符号世界中的明星,正如英国的理查德·戴尔在《明星论》中对电影明星的符号学思考:“电影、报载事迹、电视节目、广告等等媒体文本符号建构起来各具光彩的明星形象,我们只能通过研究这种种媒体文本符号来认识、认同明星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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