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司法公信力提升的路径与方式:基于系统自组织演化的分析
2016-09-22郭云峰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2016年4期
郭云峰
(辽宁大学 法学院,辽宁 沈阳 110036)
论司法公信力提升的路径与方式:基于系统自组织演化的分析
郭云峰
(辽宁大学 法学院,辽宁 沈阳 110036)
当前我国学界对司法公信力问题的研究多是一种着眼于系统存在的静态研究,忽视了司法公信力生成的自组织演化本质,应以自组织理论为研究的方法指引。从自组织理论的角度看,司法公信力建设的目的并非是要完全消除社会对司法的不信任,而是要防范个体对司法的不信任经由系统内部的非线性作用而被放大、扩展至系统整体并稳定下来,最终形成以负向评价司法为序参量的耗散结构。根据自组织原理,以自组织和他组织相结合的方式重构司法系统内部结构、促使司法信息的均衡化配置、按照他组织的方式构建外部监督信息处理机制、以自组织方法论为指导化解不信任司法的自组织耗散结构以及热点事件中的信任危机是提升司法公信力的关键所在。
自组织理论;耗散结构;司法公信力
一、问题的提出:司法公信力研究何以需要自组织理论的指引
20世纪70年代前后诞生于自然科学领域的自组织理论,是专门探讨组成非平衡系统的大量子系统,如何有可能自己组织起来,实现从无序到有序或者从低级有序向高级有序进化的一般条件、机制和规律的理论体系。该理论经由国内外学者的综合和哲学概括,现已成为揭示系统自组织演化规律的一般方法论。尽管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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