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税“全面改革”利好油气业
2016-09-21李北陵
中国石化 2016年8期
□ 李北陵
资源税“全面改革”利好油气业
□ 李北陵
这次全面改革重申从价计征,在资源价格普遍下跌的现在可以减轻企业负担。
6月30日财政部税政司、国家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负责人就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答记者问表示,自2016年7月1日起,我国将全面推开资源税改革,全面实行从价计征,全面清理收费基金,启动水资源税试点,向世界彰显我国发展绿色经济决心。
一个问题很自然地提了出来:资源税“全面改革”推进,对石油天然气行业将有何影响?
油气业对资源税“全面改革”寄予期待
资源税,是为保护和促进国有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与利用,适当调节资源级差收入而对在我国境内开采各种应税自然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1984年,我国开始对煤炭、石油和天然气三种矿产品征收资源税,后将铁矿石等部分金属矿产品和其他非金属矿产品逐步纳入征税范围。1993年12月25日,我国重新修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2010年,在新疆进行石油、天然气资源税改革从价计征试点。2010年12月1日起,改革推向西部地区12个省、区、市。2011 年11月1日,根据修订后的《资源税暂行条例》,资源税改革在全国石油和天然气领域开展,采取从价计征,征收税率为5%~10%。随后的2014年12月1日,煤炭业资源税也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应该说,资源税开征31年来,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了组织收入、调控经济、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的作用。
然而,随着我国进入新的发展阶段,现行资源税制度不能很好适应经济体制改革和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需要,弊端日益暴露出来,这突出反映在:计税依据缺乏弹性,不能合理有效调节资源收益;……
登录APP查看全文
